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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救助站)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24 标签: 辽宁省招标 物业服务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24
截止日期:2021.07.15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物业服务(救助站)采购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公共**交易中心 (物业服务(救助站))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救助站)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关键词: 物业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物业服务(救助站)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6-25 至 2021-07-01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物业服务(救助站))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救助站)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3084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救助站)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64,528.00
最高限价(元):864,528.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130号。

2、服务面积:632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4640平方米,庭院面积1680 平方米。

3、楼宇功能:共有4栋多层建筑,办公区域为一栋四层建筑,救助人员生活区、职工食堂、救助人员食堂、浴池分别位于三栋二层楼房内,院内有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二、主要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28人)

1、项目经理(1人)

要求:专科以上学历(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

2、保洁人员(5人)

(1) 保洁负责人***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

(2) 保洁员(4人:含庭院保洁)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3、秩序维护人员(16人)

(1)秩序维护主管1人

要求:4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

(2) 秩序维护人员15人(男13人,女2人)

要求:5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政审合格。其中2人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食堂餐饮人员(6人)

(1)厨师2人

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持有四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厨师证书、健康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和厨房管理经验,对营养餐有一定研究。

(2)面点师2人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 持有四级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健康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年以上面点工作经验,会做独特的、深受大众欢迎的面食小吃包括油条、酥饼、手擀面、包子、馒头、烧卖以及面包等西点。

(3)水案1人

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技术好,速度快,持健康证上岗(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零活1人

要求:女性,能吃苦耐劳,持健康证上岗(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项目委托管理事项

1、公共秩序维护和消防管理

2、卫生保洁、清洗和绿化

3、餐饮服务

4、维修服务

5、其他委托事项

四、项目管理职责及要求

1、物业服务总体要求

(1)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从业人员能熟练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

(2)食堂饮食按标准制作,调剂合理,品种齐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3)秩序维护人员能处理一般突发事情,胜任本职工作。

(4)保洁人员做到环境卫生洁净,绿化清扫及时,门窗地面整洁。

(5)维护网络监控设备;维修水箱、水管、电等线路;杂修门窗、院围栏、窗栅栏等。

2、公共秩序维护和消防

(1)负责办公区域24小时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门卫24小时值班室值班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3)负责出入院内车辆查验、登记、摆放疏导工作,对院内停车场进行有序管理。

(4)负责全天候门禁管理和安全巡查,纠正违规行为,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维护院内正常办公秩序。

(5)负责24小时消防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紧急事件处置报告工作。

(6)负责院内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灭火器日常管理,包括使用管理,时效管理,配置管理。

(7)负责24小时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紧急事件处置和报告工作。

(8)24小时管理:礼貌接待和疏导来访人员,按救助站有关规定,查验后予以放行,制止在门口随意停车、人员聚集等,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9)24小时巡查管理: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和巡查频度,巡查以安全保卫为主,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同时兼顾设备运行和环境卫生状况。

(10)停车场管理:登记出入车辆;定期检查停放车辆;外来车辆的疏导、指挥车辆停放。

(1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定针对采购人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制定针对火灾、盗窃、意外治安事件、重大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方案,并作必要演习。一旦发生情况时,即予果断、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点。

3、卫生保洁、清洁和绿化 (保洁用品由物业公司出资,采购人自行购买)

(1)制订详尽、具体、明确的各部位保洁操作规范,严格按清洁标准及作业频度操作,并建立督查、补洁制度,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管理。

(2)负责站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具体包括:救助人员生活区、办公区楼层、楼道、会议室、活动室、卫生间、外墙面、外围、庭院等所有公共区域的被褥叠放、卫生及物品清洁。

(3)负责救助站设置在市内繁华路段的救助引导牌擦拭。

(4)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

(5)冬季站内除雪。

(6)浴室清洁管理。

(7)负责救助站楼内外院内外草坪绿化、花卉浇水和养护。

(8)负责卫生消杀(消毒液由采购人负责)。

4、餐饮管理

(1)负责提供采购人食堂用工人员。

(2)负责采购人救助人员及职工每日早、午、晚、三餐用餐保障和外来人员招待用餐保障,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相关标准定期另行结算。

(3)负责被救助返乡人员的面包制作,保证每天被救助返乡人员有食品携带。

(4)负责提供外来人员招待用餐保障。

(5)负责物品验收、库房管理、原材料的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及管理。

(6)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卫生管理。

(7)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8)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9)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10)所有餐饮服务人员按规定做好每年组织体检工作。

(11)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食堂出品卫生合格率100%,无卫生防疫责任事故。

(12)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和人员伤亡的问题。

(13)物业工作人员食宿由物业公司负责。

5、其他委托事项

(1)办公家具搬抬、安置。

(2)报刊信件的接收和及时分发传递。

(3)其他临时性事项。

6、其他要求

(1)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相关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确需由专业公司承担的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3)保持同采购人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服务人员;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5)及时调整采购人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人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负责对秩序维护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向采购人报告结果。物业管理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物业公司提供全天候保洁、秩序维护、设备运行和维护、餐饮、会务服务管理。

(8)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物业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专业技术人员要有专业证书。

(9)中标单位接到中标单位通知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合同签订生效后48小时内入场提供服务,并与原物业公司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10)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11)全体人员均需要政审,合格后方可录用。

五、项目质量标准

1、卫生保洁管理

(1)每天10:30前保证清扫楼内地面一遍,室内的垃圾桶痰盂每天清理一次,平时设有流动保洁员随时保洁。

(2)定期对公共区域内的门窗清理擦拭,达到清洁明亮。办公楼及各科室大门玻璃做到每天擦拭一次,玻璃保证窗明几净,多风多雨季节每周擦一次。

(3)公共区域的卫生间,做到地面干净面盆、瓷砖、水池、大小便池无污物,每天至少清理2次。

(4)所有公共场所的房间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等污迹,乱涂乱画及时清除,清洁后物品恢复原位摆放整齐。救助人员房间内的被褥叠放。

(5)外围保洁员主要负责擦拭救助站设在市内繁华地段的救助引导牌,及时清除轮图乱写小招贴,发现有损坏及时报告维修。

(6)院内果皮桶、垃圾箱每天清理一次,保证垃圾箱外无积尘、地面无垃圾,箱内无杂物。每天对院内健身器材进行清洁。

(7)指示牌保证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冬季保证室外的指示牌、窗楞、门、门框无积雪无融冰。

(8)台阶、树坑四周、雨水井、排水口、水池内每天清扫无杂物及草坪绿化。

(9)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垃圾分类存放日产日清,用塑料袋装好,放到指定地点。

(10)大厅、走廊、楼梯、阳台等公共部位地面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保证地面理石本色、门、窗台、装饰架、休息椅、楼梯扶手无灰尘。

(11)卫生间地面、墙壁、瓷砖、手盆、棚顶、水池、大小便池露出本色,无积水、无污溃、无异味;卫生间大小便池每2小时巡视一次,保证无积便,及时冲洗;纸篓卫生纸和杂物不超过1/2。

(12)浴池开池前后男女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等地面、墙面及时冲洗,无污渍。

(13)会议室清扫桌椅面,地面、窗台无灰尘,玻璃透明、光亮,水杯、烟灰缸清洁干净,无手印、无污渍。

(14)雪停后及时清除办公楼、各科室门前积雪,并摆放好防滑指示牌,做好防滑工作。

2、秩序维护、消防管理

(1)严格执行昼夜值班制度(南北门值班室、监控室、男救助人员生活区、女救助人员生活区24小时值班)。24小时对警戒区域内的秩序进行维护及管理,并进行巡视。要求夜间20点至次日5点每小时巡视一次。

(2)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根据救助站保卫部门相关规定,制定安全防范制度,并严格执行。

(3)建立车辆及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制度,引导车辆按位停放,对外来办事人员经电话通知本人,经允许后方可登记入院。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4)南北门秩序维护员每天7点30至17点为站岗时间,对系统内上级领导车辆、人员出入敬礼。

(5)接待大厅秩序维护员每2小时轮换一次(全天候),负责救助人员入站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经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登记后与工作人员共同送往各科室。(接待科有救助人员时,接待大厅必须有保安协助)

(6)负责救助人员起床、开饭、包裹登记寄存等日常管理工作,每2个小时巡视一次(全天候)。

(7)秩序维护员要熟悉救助站内工作人员,做到文明值班,对来站求助人员热情,引导进入接待室进行登记。工作做到文明值班,不准与救助人员发生口角。

(8)加强夜间的巡视,冬季每一小时巡视一次防止救助人员冬季冻伤冻残,同时做好巡视登记。

(9)落实防火防盗相关规定。实行定时巡防措施,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并对安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及管理,合理放置灭火器,保证其时刻处在运行良好状态。

(10)秩序维护员受过专门训练,责任心强,形象良好,执勤文明,言语规范。

(11)负责完成院内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2)突发事件发生后,秩序维护员能保证1-2分钟到达现场,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3、餐饮管理

(1)根据救助站总务科制定的食谱,按标准向总务科上报采购主副食计划,无浪费丢失,食堂物品摆放有序。对主副食实行出入库管理,每日报表。

(2)保持食堂地面清洁,按时消毒。保证无食品中毒现象发生。

(3)厨房设施设备保持清洁,及时消毒食堂食品卫生合格率100% 无卫生防疫事故,坚持食品留样制度。

(4)能做各种菜肴,面案能做各种面食。

(5)负责对职工用餐后餐具清洗并按时消毒,对职工餐厅清扫工作,做到餐厅内物品摆放整齐,窗明洁净。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递交至沈阳市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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