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窑店镇东坡-龙盘村人居环境
改造提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窑店镇东坡-龙盘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二期)由泾川县农业农村局以泾农发(2021)1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为泾川县窑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翎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窑店镇东坡-龙盘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2.建设地点及规模:1、计划在龙盘村修建青砖长城墙 75 米,景观墙 46.2米,垃圾台3处,5方垃圾斗8个,道牙239.2米,新建院墙20.3米,农户门前硬化1048.05平方米,磨盘刻字9个,树池7个,型钢青砖花园630米,面包砖铺装 77.2平方米,渠边压光 768 米,路肩铺设豆石 2819.25 米,维修屋顶7平方米,补灰色条砖5平方米,红砖带帽 40米,红机砖铺装32平方米,铁门改造6平方米,农户门前盖板维修24户,拆除路灯13盏,拆除水塔1座,彩色绘画78.8平方米,宣传标语写字 229个,铝塑板字画100.8 平方米;
2、对龙盘村村部进行维修,村部墙面进行粉刷200平方米,铺设面包砖220平方米,院内铁围栏、大门喷漆,栽设花坛4个,村部门口新建水渠盖板 35米。
3.招标控制总价:71.906799万元 。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内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8月2日。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8.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9.招标期限:2021年6月2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6月28日17时00分00秒
( 备注:各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28日14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省外企业必须是注册在本公司的一级建造师)。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生产负责人***
(4)施工员 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的市政专业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可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者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的附件端口:(1)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2)公司相关资质证书;(3)开户许可证;(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表及相应岗位资格证书;(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0年);(7)财务状况(提供 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8)施工组织方案;(9)项目预算。
4.本工程计价方式为定额计价,按照三类工程取费,材料价格差执行平凉市泾川县2021年第二期指导价
5.资质审核: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通过资质审核的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28日14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结束后,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翎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窑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泾川县窑店镇街道
代理机构:甘肃翎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龙
联系电话***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工商联大厦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