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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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专职消防队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凭“***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的截图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祖庙街道同华东一路**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的截图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佛山市祖庙街道同华东一路42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1-08247
项目编号:GZXY-ZFCGZB-WZ-20210006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罐泡沫消防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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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消防车 | 水罐泡沫消防车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交付使用,中标人须完成交货、按规定完成上牌,并且必须符合车辆使用属地的车辆入户要求且通过验收合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内任1月份或任1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2019年或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单位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罐泡沫消防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罐泡沫消防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或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内任1月份或任1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的截图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佛山市祖庙街道同华东一路42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2021年07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佛山市祖庙街道同华东一路42号二楼)(注:2021年7月16日9时00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1)在报名期限内,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150 元/套),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专职消防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河北路82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祖庙街道同华东一路42号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928904449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