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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华能源公司外购煤挂牌交易公告(2021年6月24日-6月29日)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23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23
地 区:内蒙古
内 容: 国能政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华能源公司”)对****年*月**日-*月**日外购煤进行电子挂牌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年*月**日**:**-**:**。 如专场交易有流标量,政华将进行挂牌交易,具体时间以临时公告为准。 二、交易资格 (
 
招标公告正文
    国能政华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华能源公司”)对2021年6月24日-6月29日外购煤进行电子挂牌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21年6月23日 16:35-16:50。

    如专场交易有流标量,政华将进行挂牌交易,具体时间以临时公告为准。

    二、交易资格

    (一)经国能互通初审政华能源资审合格的煤炭企业(煤矿及经销企业)。不同煤炭企业,如属于同一法人或同一授权委托人的,不允许参与同一煤种的交易。

    (二)交易商需在政华能源指定银行缴纳履约保证金,额度为伍拾万元整。(如成交,履约保证金继续冻结;未成交,交易商可申请退出保证金)

    三、成交规则

    交易系统对所有有效报单,按照积分评价、其次数量大、最后随机摇号中签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列。

    四、煤炭质量标准(表一)

品种

全水Mt %

灰分

Aar %

挥发分Var %

全硫

St,ar %

发热量

Qnet,ar kcal/kg

灰熔点ST℃

粒度
mm

外购5800

16

≦15

23~32

[0.3,0.6]

5800

1150

0~50

外购5500

17

≦15

23~32

[0.3,0.6]

5500

1150

0~50

外购5000

25

≦20

21~30

[0.3,0.6]

5000

1150

0~50

外购4500

28

≦25

21~30

[0.3,0.6]

4500

1150

0~50

外购3700

22

-

-

[0.3,0.6]

3700

-

0~50

精块2

16

≤12

24~33

≤0.6

[5600,5900]

1150

0~200

精块3

16

≤12

24~33

≤0.6

[5600,5900]

1150

0~500

精块4

16

≤10

24~33

≤0.6

[5900,6100]

1150

0~200

煤种

全水Mt %

灰分

Ad %

挥发分Vd %

全硫

St,d %

发热量

Qnet,ar kcal/kg

灰熔点FT℃

粒度
mm

外购特低灰

17

[4.5,6.0]

30~37

[0.3,0.5]

5900

1200

0~50

外购神优1

16

≦8.0

30~37

[0.3,0.6]

5800

≦1280

0~50

外购神优2

18

≦8.0

30~37

[0.3,0.6]

5650

≦1280

0~50

、20216月24日-6月29日政华能源公司外购煤交易煤种、采购量及拦标价20216月24日-6月29日政华能源公司外购煤各标段交易煤种、交易量及拦标价。

20216月24日-6月29日拦标价及招标量(表

 1.采购资源信息:

标段

品种

采购量(万吨)

交货方式

巴图塔

外购5500

1

车板交货

 

外购5000

2

外购4500

2

    注:起拍基数为0.5万吨,加量幅度为0.5万吨的整数倍。

    2.拦标价:

品种名称

车板价车板拦标价(元/吨)

巴图塔

六合1线

六合3线

六合7线

六合8线

六合9线

六合4线

兴生源专用线

兴生源筒仓

圣圆专用线

圣圆筒仓

小柳塔
专用线

北通筒仓

外购4500

568

568

568

568

568

568.3

568

568

568

568

568

568.3

外购5000

713

713

713

713

713

713.3

713

713

713

713

713

713.3

外购5500

806

806

806

806

806

806.3

806

806

806

806

806

806.3

外购神优2

856

856

856

856

856

856.3

856

856

856

856

856

856.3

外购神优1

876

876

876

876

876

876.3

876

876

876

876

876

876.3

注:巴图塔六合4线、北通筒仓已通过“除铁器除杂系统”验收认定,但未通过“机械化采样设备”验收认定,栏标价已减0.7元/吨;其他站既未通过“除铁器除杂系统”验收认定,也未通过“机械化采样设备”验收认定,拦标价格已减1元/吨。

备注:

1、有效提报量范围内,提报量以0.5万吨为单位。

2、各煤种的拦标价均为车板价,结算以到港第三方化验结果为准,按火车样进行以质计价。

    、要求及奖罚细则

1、交易商具备1万吨/日以上24小时不间断的持续供煤能力。

2、所供混煤粒度小于3mm的比例不超13%,所供外购煤煤质符合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

3、根据外购5500、外购5000、外购4500神华当期下水年度长协价(以下简称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4500基准价)确定外购混煤系列和外购品种煤系列各品种单卡热值奖罚。

4、精块2、精块3、精块4煤质无奖罚。

5、外购混煤系列各品种奖罚标准

    外购5800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5800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结算发热量指标超出基准的,每超出1Kcal/kg,价格增加((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若实际结算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2×(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

    外购5500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5500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结算发热量指标超出基准的,每超出1Kcal/kg,价格增加((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若实际结算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2×(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

    外购5000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5000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发热量指标超出基准的,每超出1Kcal/kg,价格增加(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超出5300kcal/kg时,不再奖励;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5000基准价-45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若实际结算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2×(5000基准价-4500基准价)/500元/吨(“(5000基准价-4500基准价)/500”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

    外购4500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4500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结算发热量指标超出基准的,每超出1Kcal/kg,价格增加(5000基准价-45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5000基准价-45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若实际结算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2×(5000基准价-4500基准价)/500元/吨(“(5000基准价-4500基准价)/500”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

    外购3700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3700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结算发热量指标超出基准的,每超出1Kcal/kg,价格增加(该品种基准价/基准发热量)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该品种基准价/基准发热量)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6、外购混煤系列各品种硫分奖罚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混煤系列各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每低于范围下限0.01%,价格增加0.2元/吨;若超出范围上限,则每超出0.01%,价格降低0.2元/吨,硫份大于1.0%(不含)的,则超出部分,每超出0.01%,价格降低0.4元/吨。备注:(外购3700品种硫分大于1.0%(不含)的,则超出部分,每超出0.01%,价格降低0.2元/吨)

7、外购特低灰奖罚标准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特低灰“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发热量指标超出基准的,每超出1Kcal/kg,价格增加((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若实际交货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2×((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特低灰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每低于范围下限0.01%,价格增加0.2元/吨;若超出范围上限,则每超出0.01%,价格降低0.2元/吨。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特低灰的“灰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灰分超出基准范围的,每超出上限0.01%,价格降低0.1元/吨;每低于下限0.01%,价格增加0.1元/吨。

    8、外购神优1奖罚标准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神优1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发热量指标超出基准的,每超出1Kcal/kg,价格增加((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若实际交货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2×((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神优1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每低于范围下限0.01%,价格增加0.2元/吨;若超出范围上限,则每超出0.01%,价格降低0.2元/吨。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神优1的“灰分”为基准,实际交货灰分超出基准的,每超出上限0.01%,价格降低0.1元/吨;若灰分超出8.5%的,按照同发热量动力煤结    算。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神优1的“灰熔点”为基准,实际交货灰熔点(流动温度FT)超出基准的,每超10℃,价格下降2元/吨。

    9、外购神优2奖罚标准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神优2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发热量指标超出基准的,每超出1Kcal/kg,价格增加((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若实际交货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2×((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元/吨。(“(5500基准价-5000基准价)/500”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神优2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每低于范围下限0.01%,价格增加0.2元/吨;若超出范围上限,则每超出0.01%,价格降低0.2元/吨。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神优2的“灰分”为基准,实际交货灰分超出基准的,每超出上限0.01%,价格降低0.1元/吨;若灰分超出8.5%的,按照同发热量动力煤结算。

    以第四条煤炭质量标准中外购神优2的“灰熔点”为基准,实际交货灰熔点(流动温度FT)超出基准的,每超10℃,价格下降2元/吨。

    、货款支付

    煤炭应付货款全部使用银行转账。

    、违约处理

     (一)交易商招标规范管理

    1.中标结果公示期限内,若中标单位选择弃标,从弃标方的保证金中扣除5万元补偿给政华能源公司,由交易中心按评标原则增补,增补单位的增补量执行该弃标单位中标价,增补单位最终合同价格按该单位已成交量、已成交价和增补量、增补价加权平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原成交价与增补单位报价存在价差,由弃标单位按成交量×价差补偿给增补单位,补偿金额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转账或由交易中心从弃标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报价作废,空缺按评标名次增补,并重新计算加权平均价。如属于一般性违规,由交易中心仲裁,并按中标量×价差(中标价与增补单位报价存  在价差)补偿给政华能源公司,如违法,以法律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

     (二)中标后的履约管理

    1.本次交易按100%履约考核,按站点考核兑现;合同量-实际发运量(以装车站铁路大票为准)小于4320吨(一列C80车的标吨),视为合同量已完全兑现,此时兑现率为完全兑现率。

    2.政华能源公司及第三方因素导致的违约:

    合同执行期内,因政华能源公司及第三方因素导致供煤单位未完成成交最低履约量的(按火车大票数判定),政华能源公司可根据实际影响程度调整最低履约率,并按调整后的履约比例对供煤单位进行考核。

    按照自愿原则,供煤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欠量进行处理:

    ①供煤单位放弃欠量供应。

②选择延续供应,价格按下一期长协采购价格或电子交易拦标价执行。

备注:延续方式以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为准。

    3、供煤单位违约:

供应商违约,则根据违约情况对供应商支付的保证金进行相应扣减。因供应商煤源组织不及时、装车前质量验收不合格、成交站台国铁装车影响车流、兑现不均衡等原因导致合同量未完成50%(不含)的全额扣除50万保证金;兑现率为A(50%≤A<完全兑现率),则扣除保证金为:50万元*(完全兑现率-A),此时完全兑现率按照(合同量-4320)/合同量进行计算。

    (三)限制交易政策

    供煤单位出现弃标、虚假手段获取交易资格、因自身原因违约、长时间不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严重失信(数量质量作假、拒不履行合同)等情况的,政华能源可根据市场需求、计划情况做出暂停交易资格的处罚。当月完成成交量的50%(不含)以下,暂停竞价资格两个月;当月完成成交量的50%-80%(不含),暂停竞价资格一个月。

    、详细规则及内容参见《国能政华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商品煤电子专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国能政华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商品煤电子专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十、合同履约执行期

    从2021年6月23日18:00起执行,至2021年6月29日18:00止。(如市场变化需调整合同条款,调整事项按双方书面确认的补充协议执行,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打款信息

    名    称:国能政华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账    号:1505  0168  6650  0000  000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开户行号:1052  0506  6501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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