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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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一、标的 铝业分公司****年*月**日****年**月**日期间的废旧包装袋回收权。 二、标的品质 废旧包装内袋、外袋,有意者可现场看货,标的品质、数量我公司不做保证。 三、标的数量 约***吨,每月约***吨,实际标的数量以我公司实际产生量为准。 四、报价构成 报价不低于****元/吨,所报价格 |
一、 标的
铝业分公司2021年7月26日2021年10月26日期间的废旧包装袋回收权。
二、 标的品质
废旧包装内袋、外袋,有意者可现场看货,标的品质、数量我公司不做保证。
三、 标的数量
约600吨,每月约200吨,实际标的数量以我公司实际产生量为准。
四、 报价构成
报价不低于2400元/吨,所报价格应为含税、运输、人员、设备、装车、包装袋清库等相关所有费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市场风险。
五、 中标规则
价高者得。
六、 投标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有效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资质或者能力材料,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环保部门验收批复或自主环保验收证明相关资料,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信誉,无不良记录。
4. 单位负责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质提交地址:***
七、 结算方式
先款后货,以我公司质检计量中心出具的废旧包装袋检斤票据及中标价单价按月进行结算。投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我公司预付货款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之后每次拉货之前向我公司预付该批次的货款。
八、 回收要求
1. 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后自行安排人员、设备、车辆到场自提,我公司不提供任何所需人员、设备,中标人清运回收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劳务及费用均由中标人独自承担。
2. 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我公司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当月产出的废氧化铝包装袋、黑料包装袋、废塑料桶必须当月清运出厂,合同到期前一周内,中标人须对合同期内产生的废氧化铝包装袋、黑料包装袋、废塑料桶全部清场。
3. 投标人转移废旧包装袋出省的,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废旧包装袋跨省转移手续的报批或备案工作;如再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手续报批或备案工作,我公司有权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4. 投标人保证标的物的处置工艺、过程、设施、运输条件及贮存场所等设施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投标人在标的物转移、运输、处置、贮存期间造成的一切污染或事故等其他事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 .投标人在合同期间不配合甲方管理,对于标的物清运工作任务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我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 我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下达标的物转移处置任务并可调整投标人运输车次、时间、进度等,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九、 履约保证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于2021年 6月29日下午16:00前,以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方式给我公司汇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投标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入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主动放弃此次投标参与权且报价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61 0000 5593 7006 1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榆林航宇路支行
银行账号:1032 1325 1158
单位地址:***
2、履约保证金
为使合同有效履行,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合同如期按约履行后,我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 恶意竞标
对于恶意竞标的投标人,除没收投标人招标保证金外,2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组织的招标会。恶意竞标是指串标、围标或中标后明确表示反悔的、不按期缴纳提货款或拒不履行合同等。如若出现中标后不按期履约拒不履行合同的,我公司可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按照投标价格由高到低重新确定新的中标人。
十一、 其他
因国家法律、法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属于不可抗力,贵我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以上未尽事宜,我公司保留解释权。
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时上传投标资质要求所需相关资料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资料上加盖公章,未上传上述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此次投标参与权且报价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