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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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6 |
地 区: | 广东省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排污许可质量抽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合同包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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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被修复或未上传,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 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1)供应商如在本项目中成交,在服务本项目期间,本单位及员工不得承担、参与惠州市辖区内企业的国家排污许可证填 报技术服务事宜,若已承担,必须在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之前与服务单位解除技术服务合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 自拟); 2)供应商如在本项目中成交,在服务本项目期间,本单位及员工不得承担、参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排污许 可审核技术服务事宜,若已承担,必须在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之前与服务单位解除技术服务合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 关联企业响应。单位负责人***
时间:2021年06月23日至2021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1年07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8/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21号小区51号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