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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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序号 项目(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 医院宣传零星制作 *年 要求详见附表* * * * 接受材料时间 ****年 **月 **日 **时 ** 分 地点 ***第九人民医院 *号楼*楼采购供应处会议室 联系人 潘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供应处:****-******** 要求 一、各单位自行下载附 |
关键词: | 医院 |
序号 |
项目(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医院宣传零星制作 |
2年 |
要求详见附表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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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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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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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材料时间 |
2021年 06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
地点 |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6号楼4楼采购供应处会议室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要求 |
一、各单位自行下载附表,逐项填写并打印一份,盖单位公章。打印页数多于一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二、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过往业绩、代理商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三、上述材料一正二副文本,装入一个不透明信封、资料袋,封口,并在封口处盖单位公章。信封、资料袋上注明单位名称。 四、按公告的时间、地点现场提交采购办组织人员。同时提交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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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2021年 06 月 21 日
备注:严格控制参与调研进场人员数量,所有参与人员必须遵照以下要求执行
(1)所有参与调研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通过行政楼一楼保安处进入4楼会议室,出示个人身份证,配合保安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及信息登记。
(2)出示“苏城码”,显示绿色的方可进场参与调研。
(3)参加前 28 天内有国内中 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入境未满 28 天人员或“苏康 码”和“行程卡”显示为异常的人员,不得参加。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