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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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3 |
招标代理: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彭水新域三期(一、二组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新域三期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工**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建工**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 |
关键词: | 电梯 工程招标 安装工程 |
本招标项目彭水新?域三期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彭水新?域三期(一、二组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彭水县凤鸣路6号。
2.3工程规模:
组团 |
楼栋 |
电梯类型 |
数量 |
层/站 |
载重量 (kg) |
速度 (m/s) |
轿厢高度 (m) |
有/无机房 |
一组团 |
5~7#楼 |
消防电梯兼无障碍客梯 |
1 |
33/33 |
1000 |
2.5 |
2.5 |
有 |
消防电梯兼担架电梯 |
3 |
33/33 |
1000 |
2.5 |
2.5 |
有 |
||
普通客梯 |
2 |
33/33 |
1000 |
2.5 |
2.5 |
有 |
||
无障碍客梯 |
2 |
33/33 |
1000 |
2.5 |
2.5 |
有 |
||
12#楼 |
无障碍客梯 |
2 |
12/11 |
800 |
1.75 |
2.5 |
无 |
|
二组团 |
1~4#楼 |
消防电梯兼无障碍客梯 |
4 |
32/32 |
1000 |
2.5 |
2.5 |
有 |
消防电梯兼担架电梯 |
4 |
32/32 |
1000 |
2.5 |
2.5 |
有 |
2.4工期要求:
2.4.1排产期 60日历天;
2.4.2一组团电梯分两批次进场安装,第一批次最早进场时间:2021年10月20日,每批次安装工期90日历天,一组团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06月15日。
2.4.3二组团电梯分两批次进场安装,第一批次最早进场时间:2022年10月15日,每批次安装工期90日历天,二组团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03月10日。
以上工期必须满足项目整体(分组团)竣工验收时间要求,实际进场时间、工期安排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电梯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制造、供货、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场的二次装卸)、装配(含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保险(交货验收前)、现场保管、仓储(含排产完成后至货物到达现场期)、安装、调试运行、检验验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和调试期间配合消防验收(联动)、质保期内维修维保以及负责向主管部门办理报验备案手续并取得取得运行许可证后交付招标人使用的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即交钥匙工程。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2电梯制造厂商投标资格条件:
3.2.1制造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电梯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应满足以下A、B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A、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
B. 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 |
备注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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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A级及以上资质,若已换领新证的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4制造厂商应在重庆设有可提供固定专门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外地企业提供重庆分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
3.3代理商投标资格条件:
3.3.1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投标产品整机唯一授权书或销售代理证书(格式由制造商自定,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制作在投标文件正本的资审文件中;
注:
代理商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产品制造商投标要求中的3.2.1 、3.2.2 条的要求,并提供相应资料。
3.3.3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厂商的资格要求;
3.3.4应满足以下A、B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代理商不能再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电梯安装单位:
A.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B.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 |
备注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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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代理商应在重庆或区县设有固定专门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3.4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也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投标的所有电梯必须为同一品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存在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若有,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 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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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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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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