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18 |
---|---|
截止日期: | 2021.07.13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D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年路东地块棚户区改造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长绿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利用财政土地成本返还资金,由***财政局负 |
关键词: | 路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DZB-2021-06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东地块棚户区改造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长绿发改审批字【202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利用财政土地成本返还资金,由绿园区财政局负责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东地块棚户区改造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招标范围:提供青年路东地块棚户区改造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定于全过程工程监理;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定于项目前期的(图审、报规等所有上报政府及其他项目相关部门的相关手续办理)、招标、造价、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及项目相关的其他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协调、考核及管理各相关参建单位。负责承担但不限定于项目的设计管理、招标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等;针对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服务。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定于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等;
2.3 建设地点:青年路东地块位于青年路以东,规划丙九路以北,乙八路以西,丙七路以南。
2.4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2.4.1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71515.5㎡,其中行车道面积为36275.07㎡,自行车道面积9080.99㎡,人行道面积15172.35㎡,绿化带面积10987.09㎡。
2.4.2建设内容:
2.4.2.1、道路工程:共计5条道路,道路总长度3070.31米,行车道面积为36275.07㎡,人行步道面积15172.35㎡,自行车道面积9080.99㎡。
2.4.2.2、雨水管线d600-d2000长4462m;D300连接管长1586米,雨水溢流水口190座;
2.4.2.3、污水管线d500-d800长4132m;
2.4.2.4、给水管线:DN400-DN600长1780米;长农线给水引线DN600长3877米,DN400长740米。
2.4.2.5、绿化工程:行道树1303株,下沉绿化带面积10362.09㎡,绿化带面积625㎡。
2.4.2.6、照明工程:双臂路灯141盏,变压器3台。
2.4.2.7、交通工程:交通划线2311.42㎡,交通标志26座,交通指示灯27处。
2.4.2.8、本工程不含征地及拆迁工程及费用。
2.5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移交到市政维护管理中心。其中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其他设计内容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市政行业“全牌照”咨询单位(一家具有综合能力咨询单位);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管理工作的能力;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备注:详见吉建联发〔2021〕16号
3.2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监理业绩、勘察业绩、设计业绩、项目管理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监理、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初步评审业绩以牵头单位完成的类似业绩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经验(业绩),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全过程咨询由联合体实施的,项目负责人***
3.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设计单位须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1人,项目管理单位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全过程项目管理师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多家单位联合实施的,应当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权利、义务和责任,牵头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牵头单位应对咨询服务负总则,其他联合体单位对各自服务内容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6监理、设计企业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 外埠企业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6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2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 日9 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