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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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6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医疗保障局拟针对“***医疗保障局特殊药品特供药店遴选评审服务项目”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家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名称 ***医疗保障局特殊药品特供药店遴选评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从报名的医药机构中遴选评审*家特殊药品特供药店。中选的代理机构需在签订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医疗 药品 |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拟针对“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特殊药品特供药店遴选评审服务项目”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名称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特殊药品特供药店遴选评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从报名的医药机构中遴选评审2家特殊药品特供药店。中选的代理机构需在签订代理协议后30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审核申请医药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材料;
2.制定现场核验评估方案;
3.现场开展核验评估;
4.出具评审报告。
注:特殊药品的范围:国家谈判药品、国家和四川省明确纳入“五定”管理的药品。医药机构资质条件由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确定。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参加投标的特殊药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同一人;单位之间不得存在参股和管理关系;
7.未与参加投标的特殊药品供应商就本次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9.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代理费用要求
最高不超过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最终以实际比选价为准,由中标的特殊药品特供药店均摊代理服务费。
五、比选文件要求
参加比选的第三方机构应编制比选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鲜章、双方签字)、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承诺书一份(内容见附件);
4.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式5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外加盖单位鲜章)
5.各类证明资料(请自行根据附件2《评分标准》提供,一式5份,与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起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外加盖单位鲜章)。
六、报名及比选安排
1.报名:
①时间:2021年6月29日00:00前,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地点: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556号,办公楼2楼2-9C;联系人:陈玺羽,联系电话***
2.比选:
①递交比选文件:2021年7月6日下午14:00-15:00(北京时间)递交至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11(二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②现场比选:15:00-18:00。
③比选结果公示:经局党组会确认比选结果后在我局官网上予以公示。
七、比选信息:本比选以公告形式发布。
附:1.承诺书
2.评分标准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