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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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交通银行**省分行(甲方)决定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人民医院“LED智慧显示屏”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邀请具有投标资格的公司(乙方)前来,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内容 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人民医院“LED智慧显示屏”采购 方式:竞 |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甲方)决定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人民医院“LED智慧显示屏”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邀请具有投标资格的公司(乙方)前来,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内容
项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人民医院“LED智慧显示屏”采购
方式:竞争性磋商。
控制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限价,否则投标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具体技术指标和系统功能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价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报价清单填写报价
项目名称 |
含税总价限价(元) |
含税总价报价(元) |
不含税总价报价(元) |
税率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人民医院“LED智慧显示屏”采购 |
4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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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报价格含税费、货抵现场、安装、调试至投入使用等全部费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现场允许二次报价。
3、投标人所报价不得高于报价清单中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投标。
4、报价清单表中未包含的相关事宜,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或补充协议为准。
5、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税率)。
6、小数点保留两位数。
三、乙方投标书中需提供资料
(一)资质及相关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和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加盖鲜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鲜章)(三证合一的不要求);税务登记证(加盖鲜章)(三证合一的不要求);
3.提供生产制造厂商项目授权书、LED显示屏系统拥有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加盖鲜章);
5.股东名单(加盖鲜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加盖鲜章);
6.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费证明)(加盖鲜章);
7.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附件3,加盖鲜章,非法人时提供);
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谈判: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出具承诺函:
(1)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公司(企业)承担;遵守职业操守,诚实守信,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招标人业务正常运行。
(2)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业主管/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资格;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所属地检察院无行贿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公司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10、报价单。按报价要求填列(加盖鲜章)
项目名称 |
含税总价限价(元) |
含税总价报价(元) |
不含税总价报价(元) |
税率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人民医院“LED智慧显示屏”采购 |
4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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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报价格含税费、货抵现场、安装、调试至投入使用等全部费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现场允许二次报价。
(3)投标人所报价不得高于报价清单中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投标。
(4)报价清单表中未包含的相关事宜,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或补充协议为准。
(5)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税率)。
(6)小数点保留两位数。
11、项目相关服务方案。
(二)相关要求
1、供应商禁用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列入供应商禁用名单:
(1)乙方存在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按本合同中的承诺执行等有意扰乱采购秩序的行为。
(2)乙方存在经济纠纷、重大违约诉讼、经营者或控制人涉及刑事诉讼等影响其资信或可能危及其履约能力的情形。
(3)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因质量问题或违约造成交行损失的。
(4)乙方后续服务难以满足交行业务需要,或存在可能给交行带来重大风险的其他事项。
(5)乙方财务危机或业务经营存在严重问题。
(6)乙方售后服务不遵守承诺的,当年履约考核结果不合格。
(7)乙方一年内被书面警示两次或以上。
(8)乙方被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处、曝光或已经进入行业协会禁用名单。
(9)乙方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供应商退库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列入供应商退库名单:
(一)存在与交行人员或亲属发生经济利益往来、商业贿赂
或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情况;
(二)恶意竞标、串通投标等严重扰乱采购秩序的行为;
(三)泄露交行商业秘密等严重违约情况;
(四)商业信誉、商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或造成经济损失;
(五)禁用时间超过三年,经审核未能解除禁用;
(六)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乙方不得干扰竞争性磋商活动,否则其竞争性磋商文件作为废标。
(3)无论中标与否,参加竞争性磋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无论中标与否,不解释原因,不退还竞争性磋商文件。
(5)此次竞争性磋商若发生变化或更改,发标方负责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及时调整。
(6)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由招标方集中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四、投标书的递交
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6月17日上午9点30分止,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密封加盖骑缝章后派专人交送。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成都市西玉龙街211号交银大厦19楼1903会议室(暂定,有变化电话通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议标
甲方集采中心负责组织开标议标,乙方派专人出席开标现场(授权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该项目在满足需求无缺漏项的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评审小组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持《中标通知书》与甲方签订相关购置合同。
六、其他
此次项目实施若发生变化或更改,甲方负责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有其他未尽事宜由甲方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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