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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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2 |
地 区: | 彭州市 |
内 容: | ***机关事务中心 关于采购政务活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告(第二次) 因第一次比询报名供应商不足*家,我中心拟进行政务活动信息管理系统第二次比询,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单位 ***机关事务中心 二、采购需求 一、为采购人建立数据信息库,至少实现以下目标: *.支持政务活动信息录入, |
彭州市机关事务中心
关于采购政务活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告(第二次)
因第一次比询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我中心拟进行政务活动信息管理系统第二次比询,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单位
彭州市机关事务中心
二、采购需求
一、为采购人建立数据信息库,至少实现以下目标:
1.支持政务活动信息录入,支持word、PDF、图片等各种格式的资料导入上传存档;确保信息录入新增、修改、查询、导出及删除等功能模块操作清晰便捷;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模块建设和功能增减。
2.支持数据检索功能,能够通过设置关键词、时间等条件,快速生成详细的检索信息,提高查询的效率和准确度,查询结果需支持导出。
3.支持生成及导出政务活动数据库季度、年度台账,方便数据统计。支持数据可整体迁移到另外一台设备,且确保迁移过程中数据的保密性。
4.配合采购人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培训、试用期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三、采购方式及预算
1、采购方式:现场公开比询。
2、采购预算:6万元
(注:每名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建设费、人员咨询及服务费、系统维护费、人员路费、税费等所有完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费用)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时限、验收标准、售后服务等,以具体合同为准。
五、费用支付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六、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材料递交及评审
1、供应商递交的比询材料均应密封,且至少包含以下几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负责人身份证、负责人***
(3)系统建设及服务方案(加盖鲜章);
(4)报价明细表(加盖鲜章);
(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材料递交:2021年6月22日上午10:30现场递交,地点为彭州市行政中心1-0304室。
3、评审程序:
(1)彭州市机关事务中心评审小组现场组织评审。
(2)评审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材料及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3)评审小组根据项目需求、供应商服务方案、供应商报价等,综合评审决定候选供应商。
联系人:刘菲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