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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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4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洛阳市 |
内 容: | 公告 中车**机车有限公司 液压电动设备年度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LYFW****-***)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车**机车有限公司 液压电动设备年度维保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LYF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关键词: | 机车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本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液压电动设备年度维保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LYFW2021-1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项目规模: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液压电动设备年度维保采购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液压电动设备年度维保采购项目
001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液压电动设备年度维保采购项目: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业绩一份。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8、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18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6月22日23时59分00秒
获取方法: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4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4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就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液压电动设备年度维保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编号:LHLYFW2021-107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金额:自筹资金;年度维修总费用不超过90000元
四、服务期:1年;
五、项目简要说明:详见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业绩一份。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8、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6月18 日至2021年6月22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八、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1、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2、供应商获取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本公告“六”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谈判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出不退。
九、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启时间:2021年6月24 日9时30分。
十一、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十二、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启明东路2号(东花坛东1公里)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
名 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1年6月17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