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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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3 |
地 区: | 泸州市 |
内 容: | **高新区东部片区局部规划修编比选公告 一、**高新区东部片区局部规划修编批准由**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项 |
关键词: | 规划 |
泸州高新区东部片区局部规划修编比选公告
一、泸州高新区东部片区局部规划修编批准由泸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泸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项目名称 |
泸州高新区东部片区局部规划修编 |
项目地点 |
泸州高新区东部片区 |
项目时间 |
20日历天 |
项目内容 (和/或要求) |
总面积约261.11公顷,内容包括,控规调整背景、综合现状分析、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综合管网规划、工程投资估算、文本、图纸及图则。 |
其他 |
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行业相应合格标准,完整成果通过规委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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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申请人参加比选及要求
1、项目最高限价
依据现行规划收费标准,按28.8万元作为最高限价。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1年6月18日9时00分至2021年6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泸州高新区管委会321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606号)领取比选文件,领取比选文件不收费。领取比选文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9:30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泸州高新区管委会311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606号)。比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申请文件未密封按废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开标、评标时间
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同时进行,即2021年6月23日9:30(北京时间)。
5、评标办法
到场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本次比选活动终止。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单位中,采取项目报价最低中选的方式,若总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的最低价,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相同的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选人。
6、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将向中选人发出书面的中选通知书,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
7、现场踏勘
本次比选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但不论比选申请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比选人始终认为比选申请人是在对现场所有情况都作了充分了解后参与比选的。
8、服务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20日历天,中选人如出现逾期未提交规划修编成果或规划修编不准确的情况将视为违约,处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中选人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支付额外的价款,造成工期延误的,将视为违约,处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延误超过3天以上的,处以10000元/天的违约金。
9、比选费用
不论比选申请人中选与否,其参加比选发生的费用、财物损失及人身安全等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10、比选保证金
比选及履约保证金:无。
五、纪律监督:
1、严禁比选申请人向参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漏一切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
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比选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正当比选。
3、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泸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纪检部门投诉。
4、比选监督:邀请高新区监审局、财政局对比选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公告发布媒体
比选公告在泸州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gxq.luzhou.gov.cn/wzsy)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泸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泸州市高新区酒谷大道五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泸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