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16日
项目概况:
泗门汝湖路景观雕塑保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C)2021-025;
2.项目名称:泗门汝湖路景观雕塑保养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5万元;
5.最高限价:27.5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磋商中遇到突发事件的,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只对成交候选人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查询审核不通过的,应当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重新磋商。);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单位负责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宁波诚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市丰南路179号4楼】现场获取。
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址:***
3.迟到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1.定于2021年6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余姚市泗门镇府前路7号一楼开标室开启。
2.各供应商可以不派授权代表现场出席,但在开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自行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本次招标不设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泗门镇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诚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书面受理质疑地点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2767633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