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转让标的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拟把持有的广州中富飞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包括主债权和相关从权利,下称:该债权,暂计至2021年5月20日本金余额为5,967.72万元,欠息约1,565.83万元,具体以账务处理日为准)委托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整体挂牌竞价转让。我行垫付的相关费用(暂计至2021年5月20日约42.5万元,具体以账务处理日为准)由受让人另行承担。
二、竞价方式
我行通过在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转让上述债权,挂牌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采取一次性网络报价方式进行竞价。如有意向客户参与竞价的,由高于底价的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三、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正。竞买人应于挂牌信息公告期内(自2021年6月16日上午9时起至2021年6月22日下午5时止,以达帐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存入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以下账户,并备注用途为竞买广州中富飞和公司贷款债权保证金:
账户名称: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44116467001880047468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四、付款要求
一旦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确认接受竞买人报价,该竞买人须按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我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3日内,竞买人须付清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及我行垫付的相关费用,否则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我行将不退还该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若成交竞买人拒绝签订转让协议,或签订转让协议后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我行也不退还其竞买保证金。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本次拟转让的资产,不得参与本次挂牌交易: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转让方工作人员和参与本项目的中介机构负责人***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公告信息为准,详见网址:http://www.gdfae.com/ 。
联系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