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辛垃圾场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辛垃圾场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207
项目名称:大辛垃圾场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本项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标准和内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投标人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如果在其设计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招标人拥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大纲、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招标项目。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部门发展规划;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3、其他有关依据资料。
三、成果文件要求
1.须按业主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报审和报批图纸;
2.须按业主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3.须按业主要求份数提供施工图纸;
4 .须按业主要求相关咨询服务;
5.须按业主对本项目的总体计划要求,提供各设计阶段工作进度计划、供图时间计划。
6.为顺利进行政府审批、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工作,中标人有义务在各设计阶段提供最终设计文件日期前,提供可供业主、政府部门、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货单位进行准备及沟通的设计图纸和文件;
7.对于未列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提供的设计文件,中标人应按业主要求免费及时予以提供。
四、投标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投标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投标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测量设备等
3.投标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投标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投标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五、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项目信息进行设计。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环保、节能、功能等因素,并综合该地区总体规划要求。设计方案应科学合理、周密严谨,新颖,能充分满足使用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至2021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及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邮箱:yichengzhaobiao3@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1.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1.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oHelp。)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介质形式如:U盘)(以下简称“备份文件”)。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4、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5、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导致未能成功解密,将按照“《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相关规定处理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1050154740010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