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15 |
---|---|
截止日期: | 2021.06.21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根据***住建局工作需要,拟通过比选选择*家招标代理机构,为*****路商圈综合改造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参 |
根据南关区住建局工作需要,拟通过比选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南关区重庆路商圈综合改造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比选申请人在长春市有固定的开、评标场地;
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二、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出席比选的人员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出席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只提供身份证(带原件备查);
2、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外阜入吉企业提供入吉备案证明材料;
3、提供长春市固定开、评标场地证明(营业执照标注地址在长春市区的以营业执照标注地为准,营业执照标注地不在长春市区的请提供开、评标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5、报价折扣表(1份);
6、其他参与比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比选程序
1、报名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少于3家,废标;
2、开标查验资料,资料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少于3家,废标;
3、对资料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报价进行比较,综合报价最低的1家为中标人,并按照报价从低到高排列中标人顺序;
4、如发现中标人承诺不属实,长春市南关区住建局有权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
四、参与比选报名及比选资料的递交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下午4:00前。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21年6月21日上午10:00
递交比选资料要求:递交的比选资料一式二份,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3、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