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对虾增殖放流)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中国对虾增殖放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100-01395
项目名称:2021年中国对虾增殖放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
(一)对虾规格:1cm及以上,数量1.25亿尾。
(二)具有有效的水产苗种水产许可证。
(三)不得使用杂交种、选育种、外来种等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种苗。
(四)成交供应商须经省级苗种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苗,且放流种苗现场须提供检验报告原件。
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6日至2021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银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账号: 303873417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