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双港派出所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ZDZB2021-JN-03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双港派出所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一楼(津南行政许可中心旁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1-JN-036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双港派出所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7.2314万元
最高限价:387.231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387.2314 |
387.2314 |
其他建筑工程 |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等同于小微企业。 3、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根据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库{2015}4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等同于小微企业。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在开标时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0年度若没有请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招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供应商须确定本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并说明每个人的职责及项目任务,提供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5日到 2021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一楼(津南行政许可中心旁边)
方式: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需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另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众德建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楼(津南区行政许可中心旁))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一楼(津南行政许可中心旁边)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一楼(津南行政许可中心旁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众德建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市众德建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