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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15 标签: 贵州省招标 公务用车招标 公务招标 用车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15
截止日期:2021.07.06
招标代理: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贵州省
关键词: 公务用车 公务 用车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罗甸县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网上下载(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nggzy.cn/tpweb_q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7-06 10: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罗甸县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HC2021J-135HW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 / 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 1  批 预算金额:1,110,000(元) 最高限价:1,11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20年11(含)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即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特殊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6-16 00:00:00至 2021-06-25 23:59: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网上下载(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nggzy.cn/tpweb_qn/)。 方式: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nggzy.cn/tpweb_qn/)。注:投标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 16,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06-16 00:00:00至2021-07-06 10:3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 开户单位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开户账号:9558832405000283948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1-07-06 10:3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为准) 时间: 2021-07-06 10:30: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PPP项目: 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工作并安装调试完毕使所有车辆正常投入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罗甸县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地         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城东新区 联系方式:18744780521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韦梦纯、蒙学艳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5层2号 联系方式:0854-828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八、附件

    (定)罗甸县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pdf
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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