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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湖、清泉、马鬃山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及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15 标签: 甘肃省招标 高速公路招标 公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15
截止日期:2021.06.17
招标业主:酒泉市公安局
地 区:甘肃省
内 容:******交通警察支队泉湖、清泉、马鬃山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及******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湖、清泉、马鬃山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及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酒泉瑜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酒泉市审计局的委托,对“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湖、清泉、马鬃山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及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审计服务”以邀请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甘肃海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编号:JQYK〔2021〕060805号 

二、采购内容:对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湖、清泉、马鬃山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及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算审核服务工作。

四、招标预算金额:无

五、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证件;

2.供应商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 (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截图均可)。

6.供应商需提供响应采购公告内容的承诺(详见附件格式);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供应商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时间:

请供应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10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12时00分。

八、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按实际结算,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2.服务期限:具体的时间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内容及按期交付业主的全部费用。

4.收费标准:本项目工程结(决)算审计服务费由审核基本费用和核减费用两部分构成,其中:竣工决算审计的审核基本费用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第四项收费项目和标准下浮10%执行,核减费用按核减额的3%执行。审计费用较高的,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第四项收费项目和标准下浮30%执行。

九、系统报价要求:本项目以折扣率方式报价,由于系统限制,供应商在竞价时无法填报%或其他字符,需将折扣率填写为数字,如:所报折扣率为98折时,在系统中应当填写为98。

十、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酒泉市审计局

联系人: 李晓华      联系电话***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新城区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瑜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雪          联系电话***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商务写字楼407室

 

 

 

 

2021年6月15日

 

 

 

 

 

 

 

 

 

 

 

 

附件:承诺书格式

承 诺 书

 

致酒泉市审计局:

我单位在参加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湖、清泉、马鬃山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及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审计服务的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采购活动中上传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绝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采购代理服务等一切费用;

4.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采购公告中所要求的报价、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要求组织实施;

5.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项目合同。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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