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红河乡东庄村钢架大棚设施蔬菜园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泾川县红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泾川县红河乡东庄村钢架大棚设施蔬菜园区建设项目(施工)”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企业是从限额以下甘肃省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红河乡东庄村钢架大棚设施蔬菜园区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规模:
(1)新建标准钢架拱棚86座(东庄村75座、杨吕11座),长50米,宽8米,钢管、棚膜均采用国标标准。
(2)新建高位蓄水池一座,有效容积为30立方米。布设防水动力电缆30米,配套维修原有深水井1口,安装QJ121深井潜水泵1台(120米电线),出水量为20立方米,并配套配电箱。
(3)敷设PE给水管1561米,主管径为DN90(978米)、支管径为DN75(303米)、DN50(280米);新建D900砖砌检查井2座;钢架大棚标准灌溉设备86套,安装控水阀120套,混凝土便桥20米。
(4)新建园区内生产道路657米,路面宽度为3.3米。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1038613.72元、第二标段939608.57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实施方案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东西部协作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7月23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分为2个标段,选择2家中标企业。
第一标段为:东庄村园区水泥硬化路以西32座、以东第一排靠西面6座和杨吕村17座(含平整场地),共计自然派55座,折合标准棚39座。基础设施配套:新建高位蓄水池一座,有效容积为30立方米。布设防水动力电缆30米,配套维修原有深水井1口,安装深井潜水泵1台(120米电线),并配套配电箱。敷设PE给水管1561米,新建D900砖砌检查井2座;钢架大棚标准灌溉设备39套,安装控水阀56套,混凝土便桥20米。新建园区内生产道路657米,土路基,路面宽度为3.3米。
第二标段为:东庄园区水泥硬化路以东64座自然棚(含平整场地),折合标准棚47座,钢架大棚标准灌溉设备,47套,安装控水阀64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生产负责人***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企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1年06月1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6月18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资格审查由评标专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工程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甘肃)》中工程量清单计价《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地区基价);《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地区基价);《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2010);《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平凉地区基价,取费按三类工程取费。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楼1号楼),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红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红河乡街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种子站1幢联建家属楼4单元3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