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得转包。
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磋商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购买磋商文件,(售价:每本600元,售后不退)。 2. 磋商文件的获取其它说明: 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清晰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清晰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携带上述证照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地点: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3. 建议供应商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投标文件。 4. 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投标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5.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踏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