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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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珠海市 |
内 容: | 本单位现就粤港澳三地工程建设领域创新融合发展第二阶段深入发展策略研究项目,公开面向社会进行询价,欢迎参加报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粤港澳三地工程建设领域创新融合发展第二阶段深入发展策略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自主采购 *.预算金额:****** |
本单位现就粤港澳三地工程建设领域创新融合发展第二阶段深入发展策略研究项目,公开面向社会进行询价,欢迎参加报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粤港澳三地工程建设领域创新融合发展第二阶段深入发展策略研究项目
2.采购方式:自主采购
3.预算金额:425000元
4.采购需求:
(1)《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地方法规已实施一年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将于2021年8月31日到期,亟需启动研究工作。法规和配套政策实施期间,我区港澳工程管理模式试点工作逐步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果,吸引众多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在横琴新区备案,并同步收集到诸多建议或意见。在粤澳深度合作区方案出台之际,为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建筑及工程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进一步研究市场主体放宽准入,优化准营环境,将横琴新区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人才高地和制度创新高地,拟深化研究工作,全面推进横琴新区建设领域创新融合发展。
(2)本项研究的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和实施细则修订两部分。
①研究报告: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报告内容应包括文字,以及必要图片、图表、插图。
②实施细则修订:应结合研究报告成果,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横琴实际情况拟定,应参照规范性文件格式,内容包括正文、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稿(汇总)等。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6.评选办法:最低价原则;(备注:对符合条件供应商的“报价”按最低价选定中标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类似的政策研究或立法工作背景,熟悉粤港澳三地建筑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能协助我局开展与港澳政府部门和学会、协会的沟通及接洽事宜。
3.应工作实际,需服从我局安排,随时进行直接会议讨论,熟悉横琴创新融合发展现状者更佳。
三、采购清单
服务要求:研究者的工作需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完成《认可规定实施细则》修订。
1.完成港澳企业①和港澳专业人士②(①②属法规专有名词)在横琴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服务范围拓展至横琴新区一体化区域的可行性研究;
2.提出港澳企业备案涉及“业绩公证”问题的解决方案;
3.搭建港澳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和管理体系,提出粤港澳三地建筑及工程安全管理规则衔接方案;
4.进一步拓展港澳建筑及工程行业生态圈研究,继续扩大市场准入,优化准营环境。
(二)琴澳两地工程安全培训互通机制可行性研究。
1.阐述琴澳两地工程安全培训现状;
2.分析琴澳两地工程安全培训制度的差异;
3.论述琴澳两地工程安全培训互通机制建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4.提出建立琴澳两地工程安全培训互通机制的建议和对策。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服务标准:科学、严谨、高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日期:2021年6月18日12点00分。
提交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
五、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栗鹏,电话:***
联系地址***
七、参加报价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