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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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6 |
招标业主: |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级人民法院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运维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丽岛路**-*号东侧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B****-****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B0211-202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运维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7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至 2021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东侧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东侧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2、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