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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国际金融广场4#、5#、6#地块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绿色建筑认证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11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嘉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11
地 区:嘉兴市
内 容:***际金融广场*#、*#、*#地块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绿色建筑认证咨询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名称:***际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名称:***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前 附 表 序号内
 
招标公告正文
嘉兴国际金融广场4#、5#、6#地块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绿色建筑认证咨询
 
 
 
 
 
 
招标人名称:嘉兴国际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名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1
工程名称:嘉兴国际金融广场4#、5#、6#地块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绿色建筑认证咨询服务
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国际商务区内
服务期:
(1)节能评估:签定合同后即开始咨询服务,在招标人提供相关完整技术基础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节能评估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节能评估报告完成后,配合建设单位通过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评审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2)能效测评:竣工初验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能效测评报告(相关资料由乙方自行收集)。
(3)绿色建筑认证咨询:签订合同后即开始咨询服务,在招标人提供相关完整的绿建技术审核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申报材料提交评价机构后,配合建设单位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评价专家审查,通过审查经公示公告取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强制性规定,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批。
招标范围:嘉兴国际金融广场4#、5#、6#地块项目节能评估及绿色建筑认证咨询服务,为招标人及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节能设计咨询服务和对该项目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用能系统效率等指标是否落实节能评估文件要求进行测评,完成编制《嘉兴国际金融广场4#、5#、6#地块项目节能评估、竣工能效评测报告》及绿色建筑认证咨询服务项目,配合业主单位通过节能审查,通过评审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提供绿色建筑全过程技术咨询以及申请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代理工作。确保项目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代理申报并获得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以及协助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2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独立法人。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保证金:按照《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嘉开管办﹝2018﹞76号)执行,服务类为壹万元人民币(咨询电话0573-83680597);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形式,也可采用工程保函形式递交,采用工程保函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出具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同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开发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不按时提交,后果自负。
5
标前会议及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招标答疑会,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等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不署名的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407197701@qq.com邮箱中,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jxedzsp.gov.cn/)统一予以答复。
6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 份;副本3份
8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2021年06月18日09时30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方式:
(1)送达地点及接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经投大厦西大门,投标人应充分做好防疫措施,招标代理单位于2021年06月18日09时10分至09时30分在经投大厦西大门设点收取。逾期送达的,后果自负。
(2)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的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
***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8日09时30分
地点:经投大厦主楼303会议室 (嘉兴市展望路1号)。投标人不必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
结算方式:总价固定
12
履约保证金:无。
13
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总价为:¥98.5255元整,凡投标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14
特别说明:
(1)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部分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和备案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
(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
(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证金。
15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嘉兴国际金融广场4#、5#、6#地块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绿色建筑认证咨询服务
2、招标人名称:嘉兴国际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及概况:本项目位于嘉兴国际商务区内,本项目共涉及三宗地,总用地面积约57068平方米(85.6亩)。其中:4#地块12989平方米(19.5亩),5#地块28190平方米(42.3亩),6#地块15889平方米(23.8亩)。拟建造建筑总面积约42.1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8.36万平方米,地下约13.81万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33.48亿元,建安工程投资估算约25.37亿元。本项目报价根据此建筑面积计算,如工程建筑面积有调整,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二)技术咨询内容、咨询要求、招标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1、咨询内容:
(1)节能评估:对各相关专业的节能技术分析与评价,项目整体节能情况分析与评价;日照、场地风环境、热环境和整体能耗的模拟分析与评价;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条件分析、实施对策与评价;对于不满足国家、浙江省和嘉兴市对民用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技术设计、措施情况,受托方提出修改意见,并指导完成修改工作。
(2)能效测评:根据委托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及时对受托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民用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用能系统效率等指标)进行检测、计算、评估,对是否落实节能评估文件要求进行能效测评(包含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和建筑能效实测值测评两个部分内容),并出具真实、完整的建筑能效测评报告,并对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3)绿色建筑认证咨询:通过对项目的调研、计算和分析,采用合理、经济、可操作性强和富有创新的绿色建筑技术,提供绿色建筑全过程技术咨询以及申请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代理工作。确保本工程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代理申报并获得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
   2、咨询要求:
(1)节能评估、能效测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技术导则》及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节能评估、能效测评的相关要求,编写节能评估报告书和竣工能效测评报告(三个地块分别编制),通过评审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并通过《嘉兴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能效测评的申报备案,协助配合建设单位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批。
(2)绿色建筑认证咨询:提供的咨询建议应技术合理并具备可操作性,出具的模拟分析应符合绿色建筑评审材料的要求,咨询报告(三个地块分别编制)能够指导甲方绿色建筑的实施并符合下列标准及规范的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3、招标范围:嘉兴国际金融广场4#、5#、6#地块项目节能评估及绿色建筑认证咨询服务,为招标人及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节能设计咨询服务和对该项目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用能系统效率等指标是否落实节能评估文件要求进行测评,完成编制《嘉兴国际金融广场4#、5#、6#地块项目节能评估、竣工能效评测报告》及绿色建筑认证咨询服务项目,配合业主单位通过节能审查,通过评审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提供绿色建筑全过程技术咨询以及申请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代理工作。确保项目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代理申报并获得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以及协助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4、服务期:
(1)节能评估:签定合同后即开始咨询服务,在招标人提供相关完整技术基础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节能评估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节能评估报告完成后,配合建设单位通过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评审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2)能效测评:竣工初验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能效测评报告(相关资料由乙方自行收集)。
(3)绿色建筑认证咨询:签订合同后即开始咨询服务,在招标人提供相关完整的绿建技术审核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申报材料提交评价机构后,配合建设单位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评价专家审查,通过审查经公示公告取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强制性规定,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批。
(三) 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四)落实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工程下的合格支付。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咨询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投标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八)现场踏勘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的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要的资料。
2、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九)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招标答疑或招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等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不署名的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407197701@qq.com邮箱中,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jxedzsp.gov.cn/)统一予以答复。
(十)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天,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二、招标文件
(一)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分办法、主要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答疑等组成。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所有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及时提出,并发送至407197701@qq.com邮箱中。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澄清文件上传于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jxedzsp.gov.cn/),统一予以答复,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否则,后果自负。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于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jxedzsp.gov.cn/)给所有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否则,后果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电子文档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且必须经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如果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袋密封,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组成顺序排列装订。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安全生产、利润、规费、税金及各项专家评审费和测评费、场地费等全部费用,且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
2、本项目采用总价固定方式,即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建筑面积计算,今后无论工程建筑面积是否调整,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3、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和投标人现场踏勘情况以及自身实力,在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服务期等因素的基础上,节能评估服务费按照浙价服﹝2013﹞84号文件规定的民用建筑收费标准(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服务费按照2018年1月1日嘉兴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协会制定的《嘉兴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绿色建筑认证咨询服务费按照《嘉兴市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和市场行情自行竞争报价。
(四)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五)投标保证金
l、投标人按照嘉开管办〔2018〕76号文件关于印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投标保证金提交至:
户名:嘉兴经济开发区建筑业企业欠薪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4064029049011109;
开户行:工行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
2、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形式,也可采用工程保函形式递交,采用工程保函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出具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同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
4、按年度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在区招投标中心参与投标时可按年度连续使用,无需每次分别缴纳其退还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嘉开管办〔2018〕76号文件关于印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6、如果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① 投标人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③ 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三.(一)投标文件组成”中的格式进行编制,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各投标人应结合评标办法制作评分项内容,未提供格式的,可自拟。为了方便评标专家评审,建议投标文件中设置评分索引目录。
3、投标文件 “正本”和“副本”除签名外所有内容均要求打印,封面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包封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加盖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被接收后,不予退还。
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做好接收记录确认,并在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5、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接收
1、招标代理单位将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收取;
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1)投标文件未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拒收的情况。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
(一)开标
1、开标会议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
2、招标人委托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等全过程现场公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标时,投标人不必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后,视为投标无效
1、标书应按下列要求编制,否则将视为标书制作不规范,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请标明“正本”和“副本”。以正本为准。标书的封面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2、投标人未按下列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或参加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代理人委托书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提供相关材料;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工期、质量目标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
(7)发现投标文件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8)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唱标和记录
1、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并宣布开标纪律。
2、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3、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密封情况。并当众按先到后开的程序拆封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5、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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