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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审标、跟踪审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11 标签: 浙江省招标 绍兴市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11
截止日期:2021.07.08
招标业主: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绍兴市
内 容: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新三江排涝(梅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路以东片区项目审标、跟踪审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三江排涝(梅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路以东片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审标、跟踪审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3-330654-99-01-866193、2103-330654-99-01-32470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镜湖新区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水利及环境提升部分用地面积约134612平方米,内容有河道疏浚、河道砌坎、河道清淤、园林、建筑、景观桥梁(8座)、绿化、构筑物、场外给排水。其中铺装面积约334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915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260平方米,停车位179个。其中水利及环境一期红线面积104900平方米,其中铺装面积29300平方米,绿化面积69081平方米,基地设计内容为园林、建筑、景观桥梁(6座)、绿化、景观水电等。水利及环境二期红线面积29712平方米,铺装面积4100平方米,绿化面积22419平方米,基地设计内容为园林、景观桥梁(2座)、绿化、构筑物、景观水电等。建筑部分总建筑面积为727.17㎡,建筑占地面积531.38㎡。工程建安费约:15000万元。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包括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审标、跟踪审计服务。

1、标底审核服务内容:对本项目水利及环境(二期)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标底(标底)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提供标底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2、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该工程范围内(水利及环境一期、二期、建筑)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变更联系单费用审核、现场工程量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与标底编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但需对清单及标底进行复核,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

(2)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做好工作日记;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年报、专报;

(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6)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7)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造价,并提供工程量造价组成清单及说明;

(8)会同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的审核工作,并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提供结算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预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9)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10)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

(11)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

(12)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3)协助发包人做好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第三方服务类中介合同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委托合同的审核咨询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及时更新;

(14)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15)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工作,并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

(16)严格遵守《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管理办法(暂行)》、《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暂行)》及镜湖新区开发办出台的其他相关考核要求。

2.5 招标估算价:约31.79万元(其中标底审核费用约3.12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约28.67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标底审核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日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标底审核收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40%×(1+浮动率)计取。收费基准价按水利及环境(二期)标底审定价【下浮前】(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总费用一次性包干。如需标底修复,则标底修复审核费用不另计。

3.1.2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收费: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跟踪审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造价咨询收费费率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65%×70%×(1+浮动率)计取。本项目分期分区块实施,收费标准按各施工标段累计施工合同价(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总费用一次性包干,施工工期若延误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3.1.3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专家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本次中标人按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执行,公证费由招标人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a、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b、企业在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1.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项目标底编制(或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业绩。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若项目负责人***

4.3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企业在近二年内(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5本次项目不接受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标底编制单位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 月   15 日 8:30时至2021年  6  月  21   日 17: 00 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2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000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年7月 5 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1429442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9286974;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7. 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IE11 浏览器访问。 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

7.4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设技术标),本工程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7.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

联系人:        钱丽                  联系人***

电  话:    0575-88017648             电 话:***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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