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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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4 |
招标代理: |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三峡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路灯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网岭镇洞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三峡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路灯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三峡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攸县三峡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路灯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攸县网岭镇洞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攸县三峡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路灯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攸县三峡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路灯安装采购项目
2、立项文号:攸发改审【2021】18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TF-YX-2021-HW-01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攸县三峡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路灯安装采购项目 |
300 |
盏 |
59.4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营业范围;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以下资料两份到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购买),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购买);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伍仟元整从其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指定帐户:
户 名: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攸县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攸县支行
账 号:5820 6102 6295
请投标人在银行回单备注栏注明“攸县三峡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路灯安装采购项目磋商保证金”字样。磋商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上午09:3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6月24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075室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攸县网岭镇洞井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攸县网岭镇洞井社区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
攸县分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