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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康复业务楼项目)医疗专项设计与施工项目(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09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医院招标 医疗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09
截止日期:2021.06.30
招标代理: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安徽省
内 容: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单位:***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医院、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桃溪西路与华盖路**西北角。 *、项目编号:E***************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医药提升工程(***中医院康复业务楼项目)
关键词: 医院 医疗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单位: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舒城县中医院、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地点:舒城县桃溪西路与华盖路交口西北角。

3、项目编号:E341523001002500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康复业务楼项目)医疗专项(含医用气体)设计与施工项目(两阶段招标),该项目位于舒城县桃溪西路与华盖路交口西北角,总建筑面积为103688.09平米,其中医用气体共计约900张床位,医疗净化面积约16000平方。

5、招标范围及内容: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康复业务楼项目)医疗专项设计与施工项目(两阶段招标)。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医疗净化部分:

手术部及医护准备区、DSA手术室、ICU、NICU、消毒供应室、检验科、病理中心/输血科、静脉配置中心、产房、血透等净化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2.医用气体部分:医用氧气中心站、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站、医用吸引中心站、手术室医用气体系统(二氧化碳、麻醉废气)、医用气体管网系统、病房末端装置及配套设施系统、病房输液天轨、隔帘轨、医用多媒体呼叫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二、本次设计施工招标采取两阶段招标方式:

(1)第一阶段,医疗专项工程设计方案招标。

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和医疗专项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文件(即第一阶段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医疗专项设计任务书研究编制提交符合要求的医疗专项工程设计方案(不含报价)。经评标专家评审筛选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格的投标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负责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并出具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招标人组织医疗专项工程专家组对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的医疗专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合成适应项目招标需求技术标准的医疗专项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据此编制工程预算并形成第二阶段施工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医疗专项工程施工(含设备安装)招标。

招标人向参与第一阶段设计方案投标的投标人发出第二阶段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其统一合成的医疗专项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正式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含报价)。通过评标专家组进行评审,推荐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候选人。

符合招标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参加全过程两个阶段的投标,也可仅参加第一阶段设计方案投标;未参加第一阶段设计方案投标或资格评审不合格的单位,均不具有参加第二阶段投标的资格。

(2)设计方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第一阶段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支付设计费,对排名第二、第三的投标人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知识产权归属说明:招标人在本项目范围内拥有第一阶段投标人投标设计方案的全面独立的使用权。不论招标人是否使用投标人投标设计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也无论招标人的最终设计方案是否与投标人投标设计方案有相同或相似的设计观念、构思和技术路径,招标人拥有招标人编制的最终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三、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四、施工要求:详见第二阶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规范书。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项目概算:详见设计任务书。

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或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同时具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或医用空气压缩机)医疗器械注册证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截止开标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注: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因安全生产方面原因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2.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

(2)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注:

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

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2.2设计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

(2)设计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设计负责人***

注:

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

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2.3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

3、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例800张床位以上的医用气体(含液氧站)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若合同为设计合同,设计范围需体现医用气体(含液氧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即可;若合同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范围需体现医用气体(含液氧站),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缺少上述任一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中无法体现评审内容,则还需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做为辅证,否则视为无效内容。)

或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例医院净化工程(医院手术室或ICU或供应室,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若合同为设计合同,设计范围需体现医院净化工程(医院手术室或ICU或供应室),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即可;若合同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范围需体现医院净化工程(医院手术室或ICU或供应室),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缺少上述任一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中无法体现评审内容,则还需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做为辅证,否则视为无效内容。)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例类似医疗专项工程(如手术室、ICU、供应室、医用气体等内容)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以上,且至投标截止日已取得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缺少上述任一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若业绩为总承包业绩须含有医疗专项工程(如手术室、ICU、供应室、医用气体等内容)金额、内容均符合要求,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中无法体现评审内容,则还需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做为辅证,否则视为无效内容)。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其他资料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

1、第一阶段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30日。

2、第一阶段文件递交地点: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第二阶段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ahzbtb.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act.org.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舒城县中医院、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二、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注:①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委托代理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②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疫情防控情况证明原件;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1年6月30日09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5、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6、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若评标委员会需辨别真假,或需交招标人保存作为定标考察核实依据的,前述资料原件必须现场提交,未提交的将按不得分(涉及评分项的)或无效投标处理(涉及资格审查的)。

7、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8、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9、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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