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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马鞍山段)PPP项目招标公告(MASCG-0-F-G-2021-0641)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08 标签: 安徽省招标 铁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08
截止日期:2021.07.06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安徽省
关键词: 铁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马鞍山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马鞍山段)PPP项目的国内潜在社会资本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ASCG-0-F-G-2021-0641

项目名称: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马鞍山段)PPP项目。

项目预算:97.83亿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9年(建设期4年+运营期2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项目类别:新建

所属领域:交通运输 - 铁路

项目授权主体: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简要说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马鞍山段)PPP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并授权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项目地点:马鞍山市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数量。

1、项目概况

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以下简称“宁马城际”),线路横跨江苏省和安徽省两个省级行政区域,起于江苏省南京市中华门站,经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宁区后,经景明大道上跨太子路进入安徽省马鞍山市,沿江东大道一直向南走行,然后穿越白纻山和姑溪河接入线路终点当涂南站。

宁马城际(马鞍山段)自南京市与马鞍山市交界处引出,北接项目南京段铜井站,向南依次经过马鞍山慈湖高新区、花山区、雨山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当涂县,终点止于当涂南站。马鞍山段线路总长27.75km,其中高架段长度26.51km,隧道段长度0.75km,路基段长度0.49km,设车站8座,均为高架站,平均站间距为3.69km,在当涂县设当涂南车辆段1座。

2、项目投资

根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初步设计,宁马城际(马鞍山段)工程投资概算总额约为97.8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63.37亿元,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3、项目内容

3.1、建设产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车站、区间、轨道、通信、信号、供电、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安防与门禁,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水与排水、消防、自动售检票、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人防、车辆购置等。

鉴于项目全线分段建设、统一运营的实际情况,马鞍山段上述建设内容拟分为A、B包两个部分。A包为车站、区间、轨道、车辆基地等土建工程,配套给排水、动力照明、通风空调、消防、电扶梯、声屏障、装饰装修等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主变电站及外线工程等。B包为车辆和南京段与马鞍山段共享的设备系统,包含通信、信号、供电(除主变电站及外线工程、动力与照明,不含土建工程)、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FAS)、环境与设备监控(BAS)、自动检售票(AFC)、安防与门禁、站台门、运营控制中心(含土建工程)、车辆基地等机电设备系统的采购安装和车辆购置费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A包由项目公司依法自行投资建设,B包由项目公司委托南京方牵头组织、项目公司共同参与,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费用纳入本项目PPP总投资。

3.2运营产出

(1)客流预测

根据宁马城际(马鞍山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马鞍山段初、近、远期分别为5.8万人次/日、13.3万人次/日、21.2万人次/日。

(2)运营组织服务

1)运营时间

宁马城际进入正式运营后初步设定的运营时间为6:00-23:00,全日运营17小时,其余时间用于设备维护和检修。

2)运输能力

宁马城际初期、近期、远期设计输送能力均能满足相应研究年度高峰小时客流量的需求,并留有一定的富余能力。

3)运营方式

为实现项目马鞍山段与南京段全线贯通一体运营的目标,项目公司可将项目运营管理权委托具有轨道交通运营资格且具备马鞍山段至南京段运营能力的单位开展运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合格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获得本项目的经营权,负责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经营、运维和移交工作。

6、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马鞍山市政府授权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及移交阶段的相关工作;马鞍山市骏马交通运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成立以后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及运维,项目公司享有权益的收入组成包括:票务收入、非票收入及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须将本项目各项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7、项目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计29.35亿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比例为资本金的15%,约4.4亿元;中标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资本金的85%,约24.95亿元。股东出资方式皆为货币出资,项目资本金应当是股东方自有资金,各股东不得以“明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

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所需资金为债务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多元化方式合法筹集。项目公司可以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将其在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益权进行质押,但不得以本项目资产通过任何形式进行担保。如项目公司融资不到位,则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补充到位。

8、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约为29年(建设期4年+运营期25年),其中建设期约为4年,自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签订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宁马城际全线(包括南京段)进入初期运营之日前一日止;运营期自全线开通初期运营之日起至二十五(25)周年结束之日,运营期25年不因建设期的延长或缩短而改变。

9、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具体是“可用性服务费+车公里服务费”的综合补贴模式。其中,可用性服务费为项目投资建设对应的付费,覆盖项目投资建设成本、财务费用及适当的利润;车公里服务费为以车公里服务费及协议车公里数进行测算,对应运营部分的付费,政府实际按车公里服务费×协议车公里-票务收入-非票务收入支付,覆盖运营成本、税费及适当的利润。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后,政府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具体每年政府补贴金额计算方式如下:第N年政府补贴额=年可用性服务费+约定车公里*约定车公里服务费单价-协议票务收入-协议非票务收入+车公里变化调整额。

上述所述所有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2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2020年度报告未申报完成,则提供2019年度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依法免税、不需要或暂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文件)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业绩要求: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单个合同项下正线总里程不低于20公里的国内客运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含PPP、BOT、TOT等,需提供投资合同复印件,项目里程数的认定以投资合同中项目规模为准,合同中如无里程数的需另附证明材料)。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效下列资质之一:

(a)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b)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3融资能力要求: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具备银行开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1)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及责任、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需求。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3)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量不得超过5家(含5家),其中联合体中有且仅有一家牵头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不得多于两家。联合体各方均须出资入股项目公司,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须最高。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上下级关系、关联企业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或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参与申请(可作为同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同一联合体内存在有直接控股、管理、上下级关系、关联企业的不同单位企业,应以其控股母公司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6)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5.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zbcg.mas.gov.cn/);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申请人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通过后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申请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从网上获取该包别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3、申请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申请文件,网址:http://zbcg.mas.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3.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述、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本次为资格预审,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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