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middot;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 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BZ20210607001
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元
采购需求:2021年凌河区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包括三类:一是列入国家计划的区级监督抽检任务374批次;二是列入国家计划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261批次;三是国家计划外列入省计划的抽检任务(结合实际区分三大任务)113批次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抽检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00至11:30 ,下午13:0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middot;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06 月21 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 06 月21 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2.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经网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根据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招商银行锦州中央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6900332110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