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院西青核心区围网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榕苑路15号1-A-1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1001
项目名称:农科院西青核心区围网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万元
最高限价:80.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81 |
80.9 |
其他建筑工程 |
农科院西青核心区围网维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损坏围栏拆除1750延米,维修砖墙基础280延米,浇筑混凝土地埋墩1470延米,安装新铁艺围栏1750延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同时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施工程记录;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技术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6)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9)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9日到 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榕苑路15号1-A-1302
方式:现场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若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交纳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榕苑路15号1-A-131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榕苑路15号1-A-13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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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创(天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鸿创(天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