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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2021年重点课题调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SGP-2021-010)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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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1.06.08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08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年重点课题调研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SGP-****-***)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年重点课题调研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号B*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2021年重点课题调研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SGP-2021-01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重点课题调研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B2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SGP-2021-010
项目名称:2021年重点课题调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0 100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2021年重点课题调研服务(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8日到 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B2座
方式:①供应商下载公告附件《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②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费用汇款至代理机构(汇款信息: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帐号:77050154740004206;行号:310110000056;其他: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③供应商将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和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448812399@qq.com)并告知项目负责人(18722218830);④磋商文件费到账后,项目负责人***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科技大厦201-2(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科技大厦201-2(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答疑会时间及地点:如有需要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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