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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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1 |
招标代理: | 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玻璃幕墙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洞庭路美年广场*号楼**层**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XZ-CS-****-*** 项 |
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玻璃幕墙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XZ-CS-2021-008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玻璃幕墙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9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静海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玻璃幕墙检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份之前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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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的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供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9日 至 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发售,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请携带现金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静海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