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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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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
一、项目名称:省黄三角农高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HSJNGQJP2021001 |
项目编号、标包:HSJNGQJP2021001 |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30.0万元 |
三、购买服务内容:
1、本项目购买预算总额为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2.购买服务范围:省黄三角农高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通知》(林资发[2020] 95号)文件要求,新一轮林地保护 利用规划是林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和总纲,也是林地征收占用的政策依据。为加快我区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办理、落实林地用途管制,我区应编制林地保护利用(2021—2035年)规划。 |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意向承接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意向承接主体须具备满足评审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意向承接主体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5、意向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单位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代理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 (二)应提交材料:意向承接主体获取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二份;购买主体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竞争性评审文件。 |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
1、时间:2021-06-09至2021-06-11(北京时间)。 |
2、地点: 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四楼411室 |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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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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