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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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8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番禺区殡仪馆 |
招标代理: |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殡葬用品(石质骨灰容器)供货权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山路**号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 |
关键词: | 殡仪馆 容器 |
广州市番禺区殡仪馆殡葬用品(石质骨灰容器)供货权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1-03452
项目编号:S21HG0502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殡仪馆殡葬用品(石质骨灰容器)供货权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殡葬用石质骨灰容器)供货权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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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殡仪设备及用品 | 殡仪馆殡葬用品(石质骨灰容器)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3,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实际支付总金额累计结算达到项目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殡葬用石质骨灰容器)供货权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提供2020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业务活动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2020年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若供应商新成立的(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0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和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注:报名时以及在编制投标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2021年06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放入其中: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2)投标邀请中的“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6)《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把《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及标书款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邮寄至我公司(以我司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采购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提交资料齐全的,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殡仪馆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屏山二村
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0-31134028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