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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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山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项目概况
中山市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山市东区长江路82号二层201室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线上缴费或现场缴费(网址:http://web.gdemed.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6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CS[2021]029
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除颤监护仪
2、标的数量: 1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分包号 |
用户单位 |
分包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天)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
01 |
中山市人民医院 |
除颤监护仪 |
1台 |
30 |
320,000.00 |
5,000.00 |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共1个分包,响应供应商可对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响应,但同一分包不得分拆。;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每家供应商只允许以一个响应方案参与响应。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同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2、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6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按采购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并出具《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报价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的报价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报价人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则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单位负责人***
3.5报价人须承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6报价人须承诺: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6月7日至 2021 年6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
方式:线上或现场
售价(元):3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 年6月18日14点至14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6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6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响应的企业登陆http://www.gdemed.cn/zhongshan/zfcg/gys/index.asp,注册并填写企业相关信息。(所有参与响应企业都须在本网站注册。)
2、代理机构审核到款情况,系统付款状态为:已付款,即经查核已到帐。采购文件及响应序号直接发至所填邮箱。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企业代表网上注册系统报名后至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地址:***
(2)远程:以银行汇款方式获取,无需传真汇款单,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用途必须准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汇款企业名称须与网上注册企业名称相同。企业登录注册系统查看付款状态即可知道是否到帐。邮箱:zshaihong2013@163.com。
4、汇款账户资料
(1)保证金汇款账户资料:
收款人: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广州市白云路支行
帐号:3602004419200099693
用途:ZSCS[2021]029项目保证金
财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1)获取采购文件汇款账户资料:
收款人: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孙文支行
账号:2011028019200003189
用途:ZSCS[2021]029获取采购文件
财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获取磋商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应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转帐至指定账号。保证金为人民币,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须在2021 年6月18日14:30前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并保证到账。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