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二年内有违法行为或处罚的企业不列入采购范围。
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 09:00:00-11:00:00 ,下午13:00:00-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现场: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53号2楼)。
方式:网上获取并现场验证
售价(元):600
1、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2、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400-881-7190进行咨询。3、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未通过现场报名的供应商,代理公司将拒。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5.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该项目经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提供(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响应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税和社保费缴纳凭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含机械设备设施表、人员证书);10.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彩色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