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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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9 |
招标代理: | 张掖市恒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人民检察院卷宗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ZYHYYG****-***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 |
项目编号:ZYHYYG2021-012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卷宗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招标公告,实现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招标内容: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卷宗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需整理归档的卷宗档案(实际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数结算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预算金额:根据项目情况填报每件档案整理单价,根据实际整理数量据实结算。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服务及验收
五、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六、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输、装卸、作业等安全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七、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飞碟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一桥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逸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本项目投标报名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报价格式参照附件(招标文件)并上传至网站。
6、投标人需按照附件中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相关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提交至代理机构)。
九、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时间(公告、 报名、竞价时间一致):2021年6月4日10时30分至2021年6月9日10时30分;
2、竞价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控制价进行报价,所报价格必须低于招标方控制价。
十、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招标人:甘州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振清 电话:***
2、代理机构:张掖市恒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良涛 电话:***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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