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务时间:2021年5月至7月。
3、服务内容:
为持续推进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局)本级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渝财会〔2019〕1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公共服务局实际情况,特制订“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本级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
3.1工作目标
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文件要求,公共服务局前期虽然建立了部分用于内部控制的部分制度,但还需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完善进度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3.2主要任务
3.2.1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对目前公共服务局本级所有科室已执行的单位、业务层面内控管理情况进行打分测评。
3.2.2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在公共服务局负责人***
3.2.3满足目前财政预算一体化要求。高新区是重庆市财政局财政预算一体化项目试点单位,根据《重庆市财政预算一体化规范》,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各环节内部机制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3.3工作计划
3.3.1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好局本级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公共服务局内部控制建设联络员制度,各科室确定1名干部为联络员,负责内部控制建设的联络。实施方案和科室联络员基本信息表于规定时间前确定。
3.3.2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公共服务局本级的各科室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依据,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协助内控评价培训一次。
3.3.3健全内控制度阶段(6月25日-7月25日)。公共服务局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3.3.4单位内控手册编制(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新版本《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内控手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