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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崇左市江州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04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污水处理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04
截止日期:2021.06.29
招标业主:崇左市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广西壮
关键词: 污水处理厂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崇左市江州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C2021-G3-020030-GXDC

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758.2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758.2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建设、项目运营及合作期届满后的项目移交。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2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包括以下内容: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3.1.2有效的营业执照;3.1.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运营及维护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1.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2.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3.2.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3.2.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2.4被责令停业的;3.2.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2.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2.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3.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已建或在建)施工或PPP项目或特许经营项目。业绩指:污水处理类施工或PPP项目、污水处理类特许经营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为: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完工(竣工)验收证明。3.4财务要求3.4.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持续盈利,且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80%(不含本数),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注: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任意六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3.4.2投(融)资能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应具备为本项目投资及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以下投资及融资能力证明资料。(1)需提交不低于4000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投资能力)到位承诺函;(2)需提交不低于16000万元以上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3)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投资证明材料为资本金到位承诺函;融资证明文件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为本项目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融资(贷款)意向函;如是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融)资证明文件。注:本次资格审查仅需提供资本金到位承诺函,正式投标时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资金证明及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为本项目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融资(贷款)意向函。3.5商业信誉及法律要求3.5.1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3.5.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不良记录的查询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6联合体投标的规定3.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3.6.2联合体需满足3.1—3.6款资格要求;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3.6.4联合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否则投标无效。3.6.5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未来成立的项目公司中控股[联合体牵头人的出资比例超过社会资本方出资额的50%(不含本数)]。3.7单位负责人***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至 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申请人须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供应商入驻”完成注册后(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入驻),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政采云平台-商家入驻-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为: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06月2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6月29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受崇左市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区、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崇左市江州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面向国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相关工作。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崇左市江州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  6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1-G3-020030-GXDC(预审)

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PPP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758.21万元人民币,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采购内容: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

2.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并获得批复文件: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左市江州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环资〔2020〕78号)批准本项目。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经崇左市江州区财政局审核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取得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批复。采购人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崇左市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崇左市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3.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3.1项目概况

3.1.1 项目区位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广西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江州区经济产业园新和园兰山作字片区。

3.1.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45,070.10 平方米(约 67.60 亩),净用地面积 40,151.81 平方米(约 60.23 亩)。规划分两期实施,近期(一期)处理规模 1.5 万m3/d,远期(二期)处理规模为 3.0 万m3/d,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20.75km。

3.1.3 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一期总投资为20758.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40.44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为2568.07万元;预备费1800.85万元;建设期利息为948.84万元。

3.2采购需求

3.2.1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建设、项目运营及合作期届满后的项目移交。

3.2.2采购内容

(1)项目投(融)资

项目总投资20,758.21 万元,项目资本金4,158.21 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债务资金 16,600.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80%,项目公司可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等方式获得。

融资计划需能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2)项目建设

本次采购按近期(一期)规模建设,预留远期建设用地,附属建筑物按远期一次投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提升泵房、调节池、气浮池、A2/O-MBBR 沟、二沉淀池、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在线监测房、加药间、储泥池、鼓风机房、配电间、办公综合楼等。配套建设 DN300-600 污水收集管网 20.75km以及配套污水检查井,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2座。

 本次采购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图纸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项目运营

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具体的运营维护工作以PPP合同为准,最终以社会资本提交的经政府方批准的运营方案或运营维护手册及绩效评价标准作为本项目运营期运营维护依据。

(4)项目移交

合作期届满,社会资本方将本项目的所有固定资产以及相关建设资料、运维资料完好地移交政府指定的接收机构。

3.3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2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

3.4股权结构

本项目资本金4,158.21 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 5%:95%,即政府方出资 207.91 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 3,950.30 万元。

3.5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建设。

3.5.1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授权崇左市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指定崇左市兴合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

3.5.2 崇左市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并与中选的社会投资人签署 PPP 项目草签协议或 PPP 合作框架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约定双方的关键权利义务。

3.5.3政府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投资人签署股东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正式 PPP 项目合同。

3.5.4在合作期限内,地方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自行承担与项目相关的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期满后将项目资产无偿无负债移交给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5.5在合作期限内,实施机构及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或聘请第三方机构逐年对本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相应政府支出责任;每 3-5 年对本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完善本项目合作机制;合作期满或合作终止时对本项目进行整体绩效评价,评估项目运作效率和质量是否达到既定目标。

3.6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运营及维护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3.2.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2.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2.4被责令停业的;

3.2.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2.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3.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已建或在建)施工或PPP项目或特许经营项目。业绩指:污水处理类施工或PPP项目、污水处理类特许经营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为: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完工(竣工)验收证明。

3.4财务要求

3.4.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持续盈利,且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80%(不含本数),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任意六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3.4.2投(融)资能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应具备为本项目投资及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以下投资及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1)需提交不低于4000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投资能力)到位承诺函;

(2)需提交不低于16000万元以上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3)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投资证明材料为资本金到位承诺函;融资证明文件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为本项目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融资(贷款)意向函;如是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融)资证明文件。注:本次资格审查仅需提供资本金到位承诺函,正式投标时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资金证明及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为本项目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融资(贷款)意向函。

3.5商业信誉及法律要求

3.5.1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

3.5.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不良记录的查询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6.2联合体需满足3.1—3.6款资格要求;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6.4联合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3.6.5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未来成立的项目公司中控股[联合体牵头人的出资比例超过社会资本方出资额的50%(不含本数)]。

3.7单位负责人***

3.8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时间:2021年 6  4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止。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申请人须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供应商入驻”完成注册后(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入驻),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政采云平台-商家入驻-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为: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经审查,凡是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条件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书面的资格预审结果,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及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6月 29 日 10点 00分  (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2021年 6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11.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11.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莹 电 话:***

11.4交易服务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2021年 6 月 4 日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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