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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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渝砂石出字〔****〕(武)*号 根据国家和***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剩余石料出让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公告日期内有*家以上(含*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本次公开出让的剩余石料采 |
渝砂石出字〔2021〕(武)4号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剩余石料出让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6月4日12时-2021年6月8日12时。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本次公开出让的剩余石料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期内登录重庆市武隆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cqggzy.com/wulongweb)查阅、下载(现场交易: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到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柏杨路31号,联系人:栾老师,联系电话***
编号 |
剩余石料名称 (暂定名) |
地理位置 |
出让标的 |
资源储量 |
处置时限 |
有偿使用费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04 |
重庆市武隆区金鑫采石有限公司排危剩余石料 |
重庆市武隆区羊角镇石床村兴旺组(重庆市武隆区金鑫采石有限公司清水石场) |
剩余石料 |
18.07万吨 |
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
184.01万 |
40 |
备注:
一、编号21004 剩余石料出让方: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柏杨路31号,联系人:栾老师,联系电话***
二、保证金户名:重庆市武隆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武隆红豆支行 帐号:31661001040002873。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12时。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剩余石料有偿使用费,由竞得人委托重庆市武隆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支付至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户;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剩余石料有偿使用费及处置前期报告编制费缴纳方式: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出让合同,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次缴纳剩余石料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人民币大写 玖拾肆万零一百元(小写¥ 94.01 万元)(其中包含已缴纳保证金40万元);2021年 9 月 30 日前,第二次缴纳剩余石料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人民币大写 玖拾万元 (小写¥ 90.00 万元);
在取得招拍挂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石料处置前期报告编制费人民币大写 壹万肆仟伍佰元(小写¥1.45万元),该部分费用由竞得人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编制单位-四川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剩余石料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为营利法人或自然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出让的;
五、风险提示:
(一)剩余石料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资源情况与实际情况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剩余石料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剩余石料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处置的剩余石料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武隆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1、建议竞买申请人现场查看后参与竞买。2、处置时限届满,竞买申请人方未能按时完成弃置剩余石料处置的,甲方将收回处置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