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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红水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监督评估超期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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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1.06.04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水电站招标 规划招标 电站招标 水库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04
地 区:广西壮
内 容: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壮族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项目名称:红水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 划实施监督评估超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红水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 划实施监督评估超期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关键词: 水电站 规划 电站 水库
 
招标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项目名称:红水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 划实施监督评估超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红水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 划实施监督评估超期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699589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红水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服务工作,完成时限为红水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总结验收完成为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699589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规范红水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以下简称“岩滩处遗规划”)实施,根据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不得转让、分包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务要求,自治区易地安置中心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监督评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一、2009年11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自治区移民局通过公开招标共同委托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红水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工作,并签订了《红水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对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对《岩滩处遗规划》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质量、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评估工作,以保证规划实施的进度、质量和效益。由于岩滩处遗规划项目构成复杂,在实施过程中受政策及库区和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实际实施项目相对原规划发生较多变化,《岩滩处遗规划》至今仍在实施中。
二、根据《合同》)第二部分第七条约定“服务时间从签订监督评估合同之日起至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完成规划实施总监督评估报告时止”。因此原服务商按照《合同》要求在计划服务期内完成监督评估工作,并开展延期服务至今。原服务商对岩滩处遗规划项目的监督评估超期服务工作仍然在合同期内。
三、岩滩处遗规划项目科学知识和技术含量高,原服务商按合同完成了岩滩处遗规划监督评估工作,形成一系列监督评估工作资料,成果珍贵。若更换新的服务商,工作交接复杂,造成对资料部分丢失或无法正确解读开展监督评估工作,出现问题很难厘清职责等问题。
四、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水移﹝2010﹞492号)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不得转让、分包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务”。因此岩滩处遗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工作必须具有独立性、连续性、完整性。根据岩滩处遗规划涉及范围广、项目多、资金量大、耗时较长的特点,且监督评估工作具有复杂性、系统性和连续性的特征,为了确保监督评估工作整体成效,顺利完成岩滩处遗规划项目实施的总结验收,经专家论证选择经验丰富,具备相应资质,唯一符合要求的广西桂能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岩滩处遗规划实施监督评估超期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6月04日 至 2021年06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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