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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联建业务用房疏散引导箱、垃圾桶等物资网上询价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03 标签: 重庆市招标 规划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03
截止日期:2021.06.19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规划和自然**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对 ***规划和自然**局局属事业单位联建业务用房疏散引导箱、垃圾桶等物资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元) 包*(商品种数:*) 包合
关键词: 规划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对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联建业务用房疏散引导箱、垃圾桶等物资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04,946.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104,946.00 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配置要求:
    二分类垃圾桶,三分类垃圾桶,四分类垃圾桶,大厅垃圾桶,楼道垃圾桶,卫生间隔断垃圾桶,擦手纸垃圾桶,置物架,大卷纸盒,擦手纸盒,车库垃圾桶,消防疏散引导箱;详细要求见附件。
    ¥104,946.00 1(件) ¥104,946.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6-08 16:30:00(北京)
  • 四、保证金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须包括产品规格材质及单价等信息。

  • 六、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于2021年6月19日之前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联建业务用房
  • (三)验货方式:
    1、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验收申请表。

    2、货物验收须有中标人、验收小组以及使用单位的人同时在场。

    3、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4、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5、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所用材料的品牌技术规格清单)、原厂真货证明、装箱单和合格证、提供所用质量和环保检测报告、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和3C认证及原厂证明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5.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及封存样品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5.2货物技术资料、原厂真货证明、产品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装箱单、合格证、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和3C认证及原厂证明等资料齐全。

    5.3在使用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且运行正常。

    5.4提供足量供日常维护的配件。

    5.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由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经验收小组签字确认。

    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 (四)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须投报符合或优于技术要求及样品的货物。

    (二)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费用包含产品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商品、安装调试等,项目在部署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配件一律由供应商提供。


  • (五)付款方式:
    (一)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中标单价不变,结算金额=实际数量×中标单价。

    (二)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的100%付款。


  •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三)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装正品,完全符合国家最新有关技术安全标准,产品包装上必须有完好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出厂号等有效信息,且不得开封,否则采购方有权将其视为“三无”产品或旧品而拒收;供应商所供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必须与合同相符,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

    2.货物调试合格后,在使用过程中,若在2个月内连续出现2次故障导致货物无法使用,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并无条件退货。

    3.产品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若供应商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应答)。技术要求中有特别说明者按特别说明执行。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3)采购货物由产品生产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 (四)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厂家应在2个工作日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档次原厂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1.3 其他服务要求

    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向采购人免费提供配件和上门维修服务,同时参照产品包装内生产厂商保修承诺,且以对采购人最优承诺为准。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维修配件

    成交供应商或厂家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 (五)违约责任:
    1.如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或安装调试的,每逾期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五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向采购人赔偿;

    2.若供应商违反售后服务条款,每违反一例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3.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责任的权力;

    4.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
  • 联系人***
    吴海霞
  • 联系电话***
    63158175
  • 联建业务用房疏散引导箱、垃圾桶等物资询价采购.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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