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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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9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为规范国有企业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号)和《**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浙国资发〔*** |
为规范国有企业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8号)和《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浙国资发〔2015〕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昌国(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款存放项目进行收益率公开询价。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具体内容
(一)询价项目名称:昌国(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款存放项目。
(二)存款性质:结构性存款。
(三)存放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四)存放期限:三个月
(五)结算要求:存款到期日及时足额缴清存款本息。
(六)本次询价单位将不少于三家银行。根据询价利率,选择利率最高的金融机构为公款存放合作单位。如果同时有两家或以上银行报价相同的,再按下列顺序确定:提供融资的余额、提供授信的余额、抽签。
二、询价单位条件
参与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参与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舟山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含)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含)以上。
三、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报价人应于2021年6月9日上午9:00前将询价单密封后送交到昌国(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舟山市临城金岛路20号) 舟基大厦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二)报价时带好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年度监管评级和综合评价证明复印件)。
四、违约责任
(一)未及时向昌国(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缴清到期存款本息,应以当期企业资金存款年综合收益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日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二)合作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提前收回存款,并视情节轻重取消该银行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昌国(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资格:
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
2.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
3.没有按照询价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存在其他妨碍资金安全行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尚,联系电话:2027983、13966489186,地址:***
昌国(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