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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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15 |
招标代理: |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湘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智慧湘盾”集团管控信息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智慧湘盾”集团管控信息平台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XTLWS-****-****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 |
关键词: | 平台 |
湖南湘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智慧湘盾”集团管控信息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智慧湘盾”集团管控信息平台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XTLWS-2021-042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批) |
最高限价(元) |
整包/B01 |
“智慧湘盾”集团管控信息平台项目 |
1批 |
598000.00 |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2.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报告和网站的截图、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6月4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保证金数额:10000元 (人民币:壹万元整)
2、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 6 月 15 日10 时 00 分之前足额转帐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智慧湘盾”集团管控信息平台项目”。致周会计(0731-58399777)查询到账情况。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帐号全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湘潭分行
银行帐号:800222425609017
本项目公告在《招标网》https:///cblcn/member.login/login发布。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招标人:湖南湘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8867375068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红旗中路1号
委托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