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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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元明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bzyzp********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所用元明粉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元明粉采购。 *、招标范围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元明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bzyzp2021060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所用元明粉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元明粉采购。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元明粉使用量(约1200吨),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3供货期: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2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1.3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4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元明粉原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资格证明;
3.1.5投标人需提供1份2021年5月1日至6月10日期间元明粉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复印件或扫描件(盖鲜章),(GB/T6009-2014)Ⅱ类合格品标准, 检验报告单中的指标不低于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二条技术质量” 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 月 3 日至2021年 6 月 9 日 17:00 时,持以下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1针对本项目的经办人介绍信。
4.1.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1.3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1.4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元明粉原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资格证明。
※除第4.1.1条为加盖公章(鲜章)收原件外,其余4.1.2至4.1.4项均为收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用须以网上支付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到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支行
开户账号: 23145 17109 10002 9634
温馨提示:缴纳费用时,请注明元明粉采购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4.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按4.2条规定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由招标人开具发票,投标人再凭发票到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工业园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201室领取招标文件。
4.4招标人可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前请先附交款凭证或发票后以传真或电邮说明详细通信及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6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详见《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元明粉采购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任一种方式。
5.2.1现场递交: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207室(地址:***
5.2.2邮寄递交地址:***
5.2.3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时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投标无效。因疫情防控需要,属于中高风险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采用邮寄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4天内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宜宾企业 “e路阳光”网上购销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644500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