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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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年二号线中央级电力监控系统 设备更换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二号线中央级电力监控系统设备更换工程 *.采购人:**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地铁二号线中央级电力监控系统服务器、磁盘阵列、工作站及系 |
2021-2022年二号线中央级电力监控系统
设备更换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2022年二号线中央级电力监控系统设备更换工程
2.采购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沈阳地铁二号线中央级电力监控系统服务器、磁盘阵列、工作站及系统机柜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以及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软件的采购、程序编写、部署、功能实现、现场调试等工作(详见附件用户需求)。
4.拟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小写:1,700,000.00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经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中须包含电力自动化系统或者综合监控系统。
2)具有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中至少1条已开通运营线路(不含延伸线、试点站)电力监控系统项目业绩(须具备中央级集中式监控功能,能实现中央对车站、场段、主变的电力设备的监控)或地铁综合监控系统项目业绩。
3)须提供产品与沈阳地铁二号线电力监控系统各接口专业(含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兼容性承诺书,确保产品与各接口专业(含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具备兼容性,可互联互通。
(4)本公告发布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其他要求:无。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谈;
(6)被列为黑名单或处于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冻结期内。
三、公告期
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7日(节假日休息)。
四、拟邀请供应商
1.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供应商外,如其他符合资质条件及采购条件的供应商有意向参与,应在公告期内向相关采购实施部门提出申请,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人不再接受报名。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邮件形式向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展谈判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告期内(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接受咨询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