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CH2021007F
项目名称: 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燃油采购
预算金额: 2,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 2,6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燃油采购,0#柴油200000升、-10#柴油30000升、-35#柴油80000升, 92#汽油 85 000升。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分批供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随时提供车辆加油,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②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③经营场所在凤城地区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6月4日至 2021年6月10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政府采购部
方式: 在线下载
售价: 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
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fcszfcg@163.com邮箱,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具体材料(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丹东银行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300 1100 0116 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